我省检察机关已抓获、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97人,包括“红通人员”2人,“天网”行动在逃人员2人

06.05.2017  00:2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高检院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部署,5月5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2017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动员部署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吕盛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李存基、副厅级检察员杨洪旭分别传达了中央、省委、省检察院党组关于追逃追赃工作的指示精神,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杨增胜主持。

 

吕盛昌副检察长指出,中央、省委、高检院部署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协同作战,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截至2017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抓获、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97人,其中境内185人,境外12人,包括中央督办的“百名红通人员”2人,“天网”行动在逃人员2人,全省追捕逃犯总人数及“百名红通人员”等重点案件数连续两年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吕盛昌副检察长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追逃追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高检院和省检察院党组部署要求上来;要加大工作力度,始终保持追逃追赃工作高压态势,聚焦重点个案,按照“有效压缩存量、坚决遏制增量、重点案件有所突破”的要求,努力实现各承办单位年内再抓捕境内现有在逃犯罪嫌疑人20%以上,境外实现零突破的任务目标;要压实办案责任,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级检察院检察长要亲自挂帅,把开展专项行动列入党组议事日程,按照“谁立案、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案一方案”,逐案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强化督导协作,加强外部协作配合,健全奖惩和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追逃追赃工作进展顺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会议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检察院反贪局、反渎局、警务处全体人员、侦监处、公诉处、控申处、刑事执行检察处、宣传处、研究室、计财处等部门负责人,省检察院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级检察院、县(区)检察院分管反贪、反渎、警务工作的副检察长、反贪局、反渎局、警务部门全体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