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院召开网络视频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工作情况
4月22日下午,省检察院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鲍峰介绍2019年度《山东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基本内容,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工作情况和“4.26”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陈晓光发布山东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例;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陈晓光、张蕾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悉,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47件439人,同比分别上升32.24%、31.90%;经审查批准逮捕172件266人,同比分别上升48.27%、52.30%。其中,案件数量前三位的罪名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占全部受理案件数的94.74%。
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49件828人,同比分别上升25.54%、41.06%;提起公诉267件536人,同比分别上升14.59%、12.84%。其中,案件数量前三位的罪名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占全部受理案件数的92.84%。
据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对严重犯罪依法提出从严处罚的量刑建议,注重罚金刑的适用,确保“处罚到人”。
积极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两法衔接工作机制,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4件8人。注重向上追查造假源头以及提供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包装的犯罪,向下追查侵权商品的销售去向,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发现并纠正取证违法、不当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侦查违法行为15件次。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中遗漏的犯罪嫌疑人、遗漏的犯罪事实积极追捕、追诉,2019年共追捕漏犯8人,追诉漏犯漏罪46人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进行法律监督。2019年共提出抗诉3件8人。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2020-2021年推进计划,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在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应对国际、国内新形势新变化新挑战,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效的举措,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研究,制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公诉工作证据审查指引,推动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强化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专业人才培养,探索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试点,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