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集中宣传日活动在济南举办

28.04.2015  12:27

为进一步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影响力和司法公信力,推进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顺利实施,4月25日上午,省检察院和济南市检察院在济南泉城广场共同举办“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集中宣传日活动”。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省政协副主席栗甲,省法院院长白泉民,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以及其他省直政法机关领导参加活动。
      记者看到,此次集中宣传展示的49块宣传展板,主要内容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程序、监督效果和便民服务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了全景式的展示。发放的民行检察工作宣传手册,详细列明了申请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事项,需要提交的材料和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义务,为群众申请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监督提供了详细的指南。公开了检察机关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程序,让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办理流程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活动现场设置了12个申诉受理和法律咨询台,据介绍,申诉受理和法律咨询台的工作人员均来自济南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一线,为人民群众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法律服务,现场受理群众申诉、控告、举报,解答人民群众法律咨询,接受人民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今天上午的活动共受理申诉控告举报21件,现场解答群众各类法律、政策等问题的咨询126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份。
      “我不懂法,是检察院抗诉才让我得到了应得的房产。”活动现场,曾经有过行政诉讼经历的李大爷如此评价检察机关的民行检察工作,“为了房子的事,检察官几次到我家调查,又全程给我讲解法律知识和应该注意的问题。最终官司打赢了,我很感激!”
      对于此次宣传活动,亲身参与、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许奎峰律师评价道:“这次活动检察机关特意将时间定在周末,地点又选了人流量较大的泉城广场,就可以有效地扩大民行检察工作的影响。对于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给予公众法律指引具有很大作用。”

“省检察院组织开展这次集中宣传活动,一方面,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检察工作的新规定,全面了解申请监督案件的受理条件、办案流程,进一步畅通申诉渠道,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更好地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理解并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依法规范监督,提高检察监督的公信力。通过我们的努力,把我们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转化成当事人所认可的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涛对此次宣传活动的意义作了总结。
      据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一处负责人介绍,本次宣传活动从4月18日起在全省17个地市陆续展开,按照统一内容、统一规模进行,本次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各级检察机关将继续在各县区开展巡回宣传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作者:鲁剑轩 赵正杰  摄影:黄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