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修班圆满结束

13.12.2014  00:05

12月10日至12日,山东省检察院在省检察官培训学院举办第一期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修班。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出席开班式并亲自作首场辅导报告,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成波在结业式上作总结讲话,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文娟主持开班式和结业式。
      吴鹏飞检察长的辅导报告,紧紧围绕四中全会《决定》,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四中全会决定起草情况的说明,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需要把握的几个重大问题、检察机关的重大责任等三个方面,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并结合全省检察工作实际,对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在深化认识上下功夫”、“在持续学习上下功夫”、“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在注重实践上下功夫”等“四个下功夫”的明确要求。
      王成波副检察长在总结讲话中,全面系统总结了本期研修培训的四个方面主要收获,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实践工作中,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激发出的热情,及时转化为做好当前工作新的动力,谋划和抓好明年开局,以创造性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实际行动来检验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的成效。
      研修班邀请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起草组成员、中央宣讲团成员王洪祥,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长肖金明,省委党校副校长魏恩政做了专题讲座。参训学员围绕“如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等六个专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行了座谈研讨。
      学员们普遍表示,这次培训班省院重视程度高、授课专家层次高、学员学习热情高、组织管理水平高。通过研修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和把握,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努力方向,坚定了工作信心,回去以后,要认真消化和吸收这次研修培训的成果,不断深化对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指示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昂扬的斗志,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应有的积极贡献。
      省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市级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和部分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共约180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