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1.11.2014  19:5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5月至7月,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院进行了巡视,并于8月1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在肯定省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和检察工作的同时,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建议。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部署,一项一项细化分解研究,一条一条制定整改措施,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深入推进。经过全院上下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和党务公开原则,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巡视组对省检察院进行巡视,是对全省检察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也是对我院党组领导班子的一次“健康体检”。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我们更好地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做好全省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深化思想认识。 省检察院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迅速召开党组会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大家端正态度、深刻反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省委巡视组发现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上来,以主动认领的自觉、闻过则改的胸襟、敢于担当的品格,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主动认领,认真纠正,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同志负总责,政治部、纪检组负责牵头协调,相关院领导按照分工各负其责,认真抓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等四个专项工作组,具体承担相关整改落实任务。
      明确目标责任。 根据工作要求,省检察院党组及时将巡视反馈意见转发各市级院党组,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关于对省检察院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工方案》,从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等三个方面,对整改落实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明确了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菜单式分解、项目式推进。
      加强督促检查。 省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科学调度、督促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执纪监督职能,加强对各责任部门跟踪督查,及时调度工作进展。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把每一项整改任务,分门别类建立整改台账,实行严格的挂销号制度,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做到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强化成果运用。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情况,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深挖根源,找准症结,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要求,注重发现共性问题,认真剖析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更好地用制度管住干部行为,用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力求做到标本兼治,切实发挥巡视成果的长效作用。
      二、精心组织,以抓工程项目的办法推进整改工作
      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部门根据职责要求,按照抓工程项目的办法,逐条逐项抓落实,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立说立行,限期整改,限期见效;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创造条件,积极整改;对一些长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受到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完全解决的,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待时机和条件成熟时逐步解决,确保取信于民。
      (一)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教育监督管理。一是开展专题学习。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两个责任”专题学习,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文件材料,逐一谈了学习体会,对照巡视反馈的意见,深刻查摆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足,结合实际提出了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的措施打算。吴鹏飞同志撰写的《落实“两个责任”要狠抓“四个到位”》文章,在检察日报发表。二是层层传导压力。8月13日,吴鹏飞同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省委十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就进一步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作出具体部署。9月10日,省院党组研究通过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围绕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提出了9个方面40条具体措施。9月29日,召开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再次对加大落实“两个责任”力度作了专门强调和部署。制定出台《中共山东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监察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责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提出了8个方面30条具体措施。三是强化对下督导。9月4日,省院下发《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各级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查找问题,完善措施,并督促及时召开了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省检察院组织对青岛、泰安、日照市院进行了巡视,各市级院对79个基层院进行了巡查,发现和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
      充分发挥省院纪检组的监督职能,加大执纪和问责力度,切实解决“捂”和“盖”的问题。及时部署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组织各级院对2011年以来受理和查处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回头看”,重点围绕省院受理和交办的296件信访举报线索的核查、收集证据、定性处理等情况,逐起案件、逐笔事实、逐个环节自查自纠,共发现超期办理、追究责任不到位等问题44个,已整改39个。对《山东省检察机关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受理举报线索层报备案、立查案件按规定及时备案、“一案双究”以及案件剖析通报制度落实的情况。加强交办案件线索初核报告审查工作,对办案质量不高的一律退查,目前已审查60件,退回4件。
      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检察队伍纯洁。加大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认真核查受理的每件信访举报线索,一经调查核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今年以来,省院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线索106件,全部组织了核查,其中立案查处8件,党纪检纪处分8人,同比上升100%。加大案件曝光力度,9月12日,在全省检察系统公开通报了5起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廉政教育和素质教育,强化廉洁从检意识,提高廉政风险防范能力。一是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深化“守纪律、正检风、做表率”专项活动和“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严明政治纪律,坚守职业良知,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检察机关和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队伍。从8月底起,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目前正扎实有序推进。二是深化廉洁从检教育。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宣讲活动,编写《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借助检务通、微博、微信等信息化平台开展廉政短信送廉助廉工作,共开展宣讲119场次,受教育人数1.2万余人,发送廉政短信542条,受众8万余人次。根据省纪委安排,组织机关全体干警开展“一书一片”警示教育。持续抓好以《检察纪律必读》为主要内容的纪律知识学习教育,将廉洁从检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年内培训检察人员1.9万余人次。
      加强对检察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推进检察权力运行公开化,依法扩大检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切实提高内部监督的能力。制定下发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务公开的意见》和《山东省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完善检察信息发布、案件信息查询、公开审查答复、检察宣告等制度,积极构建开放、动态、多元化的检务公开新机制。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在我省率先部署应用为契机,全面推进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文书。截止9月底,已公开重大案件信息1045条、法律文书2261份。加强和改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定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参与普通刑事案件、检察宣告等相关制度措施22个,组织开展监督活动40余次。
      开展对干预下级办案、办“人情案”、“关系案”、以案谋私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办案行为的硬约束。及时启动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深入查摆整改,目前对查摆出来的一些案件质量不高、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组织研发全省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切实用信息科技手段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9月10日,省院制定下发《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防止说情等干扰的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提出了严禁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直接或间接替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的16条具体措施,有效防范了干预下级办案、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的发生。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认真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对省检察院机关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除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帮助基层解决检察官断档、离岗占编问题等整改任务尚需进一步落实外,其余整改任务均已落实。二是认真落实上级院领导和部门联系基层院、派驻检察室制度。省检察院领导同志和机关各部门积极开展联系基层活动,先后深入65个基层院和派驻检察室开展实地调研和督促指导,听取基层意见,了解基层情况,解决基层困难,共收集意见建议42条,帮助基层研究制定措施21条。三是加大检务督察工作力度。抓住中秋节、国庆节等关键节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高检院、省院实施办法,以及执行纪律禁令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察,着力查纠“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开展督察40余次,发现和纠正问题78个。四是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水平。认真贯彻省检察院《健全“五进两服务”大走访长效机制的意见》,扎实做好社情民意收集、回应群众关切、办理民生诉求、群众工作考核评价,以及“第一书记”帮扶和支部联系村、党员联系户等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全省共走访群众7.4万余户,帮助解决各类问题6600余个。突出抓好全省已建成的556个派驻检察室的职能发挥和工作开展,协调解决群众医疗、低保、维权救助等问题,主动帮扶慰问困难家庭,畅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群众权益的渠道。
      杜绝铺张浪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集中解决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现象。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违规建设楼堂馆所问题专项检查,要求各市级院、基层院对照两房建设标准,首先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调整用途、增加隔断、封存或交由地方政府统一处理等方式,对部分超面积办公场所进行调整和腾退。在此基础上,省检察院组成两个检查督导组,先后赴威海、烟台、枣庄、临沂、莱芜五市进行实地检查督导,推动整改落实,目前超面积标准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
      大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分片召开全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绩效考核座谈会,听取了18个市级院、5个基层院的意见建议,对2014年绩效考核指标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考核事项工作,取消综合考核和一票否决项目,保留业务考核、评议市级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社会满意度调查等考核项目,增强了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快网上绩效考核系统研发步伐,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2014年办理的各类案件组织网上抽查,集中审核业务数据,发现纠正了一批不规范的问题。认真做好2014年度民意调查准备工作,扩大民意调查范围,完善调查组织形式,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从整体工作、执法作风、社会形象等各方面对下级院工作进行调查,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健全机制,以“钉钉子”精神善始善终抓好整改
      整改工作对震慑腐败、教育干部、鼓舞群众产生了积极影响,但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省检察院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推动我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进一步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地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下大气力、花费较长时间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边整边改,立查立改。继续开展专项整治,促进巡视反馈意见全面落实。
      进一步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两个责任”的决策部署和高检院、省院实施意见,各级院党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首要责任;分管检察长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底,省院将对全省各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坚持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治本之策,结合深化检察改革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抓紧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案件责任终身负责、当事人评议案件、重点岗位轮岗交流等制度,加快构建内容科学、权责明确、程序严密、有效管用、具有山东检察特色的自身惩防腐败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 加强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检察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持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为重点,综合运用巡视巡查、检务督察、案件管理、干部监督、专项治理等方式,加强对决策制定、选人用人和执法办案的监督。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以便我们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联系单位:山东省检察院纪检组
      办公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5592号省检察院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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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