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省司法厅举行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省司法厅厅长王本群为56名由司法厅选任管理的人民监督员颁发聘书。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建新出席仪式并讲话。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刘淼主持聘任仪式。人民监督员正式上岗,依法对省人民检察院和铁路检察分院行使监督权,标志着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省级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外部选任工作,改变了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监督制约机制。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我省作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密切协调配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改革试点方案,并召开全省会议进行部署。在省级层面,省司法厅具体负责省检察院和铁路检察分院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组织对两个单位原来选聘的36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审查确认,同时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又公开选任了20名人民监督员,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他们来自机关、部队、新闻、教育、企业、法律服务、医药卫生、社区基层等行业和界别,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实施监督。全省各市地严格依照规定条件,正在组织人民监督员选任考察等工作,3月底前将全部完成选任任务。
王本群厅长在讲话中对进一步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各位人民监督员来自不同的行业和职业,都是各自领域的行家里手,政治素质过硬,公道正派,具有扎实的职业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群众威信高,代表性强,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规定,充分发挥作用,胜任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监督工作的需要。司法厅作为人民监督员工作管理协调部门,要千方百计、尽可能地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为广大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大家共同努力,让我省的人民监督员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创出独具特色的山东经验。
聘任仪式结束后,各位人民监督员参加了初任培训班。省检察院、省司法厅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和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分别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监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