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专项检查省管企业领导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问题
为全面掌握省管企业关联交易情况,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监管,近日,山东将对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为贯彻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抓好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和岗位的监督,切实防范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问题,山东省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进行专题学习调研,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措施,明确提出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促使省管企业尽快建立源头预防、过程监控、违纪严惩的关联交易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把省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
这次专项检查采取企业领导人员自查和省国资委集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自查阶段,要求企业领导人员要将自查结果在企业显著位置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自查内容涉及4大类17条44项,主要有:企业负责人的配偶、子女及近亲属经营管理的公司是否与本人所在企业及下属企业存在业务关系;企业负责人是否有向职工持股企业低价销售本公司产品或无偿提供国有企业资金等行为,是否将本企业及下属子公司资产委托、租赁或承包给配偶、子女及近亲属经营,是否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向配偶、子女及近亲属经营管理的公司采购商品和购买服务(包括租赁),是否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向配偶、子女及近亲属经营管理的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是否授意(指使)本企业或者下属公司,通过虚假招标、串通招标、围标等方式控制中标结果,为配偶、子女及近亲属谋取利益等。
省国资委纪委根据企业总结报告和平时掌握的情况,适时组织力量开展抽查和重点检查。对于不如实填报个人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对于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限期整改,并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处理;对违反党纪政纪的立案调查;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