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森林公安局组织学习《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

20.05.2015  15:39

 

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临朐县森林公安局及时组织全体民警开展集中学习。

 

按照新法必学的规定,局领导安排专项学习时间带领全体干警开展集中学习。要求干警熟记法律条文,注重理论实际相结合,将新法熟练的应用于执法实践。学习中,大家认真记录,积极交流,通过领学研读、疑难解析,对《条例》进行了深入学习,为下步执法办案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