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报11起森林火灾 一村民烧地堰引发火灾获刑

30.04.2015  11:37

  山东省林业厅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春季森林防火情况通报会,并通报了2014-2015年典型森林火灾案例。

  据山东省森防指办公室副主任、省森林公安局局长刘得介绍,从2014年秋季开始,山东省持续干旱,近期虽有降水,但重点林区旱情没有得到完全有效缓解,特别是胶东地区,降水比鲁西和鲁南明显偏少,仍然十分干旱,林内可燃物含水量低,加之物候期比内陆晚,植被返青慢,现在仍非常容易燃烧蔓延形成火灾。据统计,3月份以来,山东省共发生有林木损失的森林火灾9起。

  据预测,“五一节”前后,山东气温仍将较往年偏高,大风等极端天气过程将频繁出现,重点林区风干物燥的大趋势不会改变,火险等级会持续偏高。另外,随着林区经济和森林旅游的快速发展,全省每年进山旅游度假人数超过2亿人次,“驴友”户外运动接近1亿人次,今后一段时间又逢农事用火、旅游用火和林区生产用火“三峰叠加”,相互交织,点多、面广、线长,管控十分困难。

  今后一段时间,山东将提高防范意识,齐心协力,全力以赴的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努力做好“五一节”前后的森林防火工作。

  会上,山东林业厅还通报了栖霞市唐家泊镇“3.14”森林火灾、牟平区观水镇“4.1”森林火灾等11起典型森林火灾案例。

  附:2014-2015年典型森林火灾案例

  1、栖霞市唐家泊镇“3.14”森林火灾。

  2014年3月14日,栖霞市唐家泊镇发生森林火灾。此次火灾扑救,共组织森林消防专业队、武警、驻军1800余人参与扑救,调派1架M-26、3架M-171直升机实施吊桶灭火作业。

  经公安机关侦查,火灾系栖霞市唐家泊镇东上寨村村民杜学旗烧地堰引发,过火面积759亩,其中受害森林面积430亩,烧死烧伤树木2.5万株。

  杜学旗于2014年5月4日,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9个月,赔偿栖霞市国有林场经济损失150万元。按照森林火灾“四不放过”原则,已对栖霞市林业局、唐家泊镇党委、政府和东上寨村等9名主要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

  2、牟平区观水镇“4.1”森林火灾。

  2014年4月1日,牟平区观水镇发生森林火灾。此次火灾扑救,共组织专业森林消防专业队员420人、驻军300人,干部群众1600余人参与扑救,调派2架直升机实施吊桶灭火作业。

  经公安机关侦查,火灾系林区内石子厂王建中、刘任辉违章作业引发。过火面积280亩,其中受害森林面积75亩,烧死烧伤树木8000余株。

  王建中、刘任辉于2014年8月26日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失火罪,各判处有期徒刑5年,共赔偿经济损失576万元。按照森林火灾“四不放过”原则,已对牟平区林业局、观水镇政府和八甲村等7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3、莒南“4.4”森林火灾。

  2014年4月4日下午15时,莒南县城北部刘山山坡发生森林火灾。此次火灾扑救,共组织森林消防专业队员30人参与扑救。

  经公安机关侦查,火灾原因为十字路街道办事处良店子村村民尤某某上坟烧纸所致。火灾过火面积3.5亩,有林地面积1.7亩。

  尤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40天。县委、县政府按照“四不放过”要求,依法依纪追究了13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崂山长岭村“4.4”森林火灾。

  2014年4月5日,崂山长岭村水库北侧山上发生森林火灾。此次火灾扑救,共组织森林消防专业队员及干部群众500余人进行扑救。

经公安机关侦查,火灾原因为刘某、刘某甲等人燃放鞭炮引发,受害森林面积达107亩。经崂山法院一审判决,刘某因犯失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