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召开森林防火暨禁止元宵节期间制售燃放孔明灯工作会议
2月18日,莒南县召开森林防火暨禁止元宵节期间制售、燃放孔明灯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形势,对元宵节期间禁止制售、燃放孔明灯和今后一个时期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政府副县长万明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经济开发区负责人、社会事务局局长,各有关镇街分管负责人、林业站站长,临港产业园负责人,县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对前一段时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宣读了《关于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万明国指出,元宵节即将来临,正值中小学生放假,进山游玩、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等现象显著增加,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各有关镇街务必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森林防火工作上来,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
万明国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对照先进找差距,对照问题抓整改,扎扎实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要在思想上重视起来,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采取得力措施,在防火责任落实、应急队伍管理、野外火源管控、防火值班备勤等方面确保不出问题,全力以赴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二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继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狠抓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要采取超常规措施,认真分析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找准侧重点,科学布置、严格防控,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三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针对当前进山游玩、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等行为增多现象,各有关镇街务必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森林防火工作上来,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四要协调作战,加强配合。在查处制售、燃放“孔明灯”工作中,各有关镇街要协调好公安、工商等部门做好各自辖区内的查处工作,组织巡查队伍对林区周边村居燃放“孔明灯”行为进行制止。县公安局、工商局、城管局、林业局等部门要成立查处销售孔明灯的督查小组,对县城销售、燃放“孔明灯”进行制止和查处。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广场大屏幕、明白纸等大力宣传、播放禁止燃放“孔明灯”通告,提高人民群众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