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环保局紧密结合辖区实际,明确责任,加强督导,开展空气质量保障专项检查行动,对可能影响全区空气质量的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污染源加强监管。
一是严控重点企业污染物的排放。对13家重点企业的28台燃煤锅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位燃煤锅炉规范操作、运行记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用煤把关等情况;督促辖区省、市、区控重点污染源单位严格执行新标准。如发现企业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
二是严控低空排烟设施的使用。对辖区内两个国控点周边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低空排放排烟设施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开展在用小燃煤炉具清查及小燃煤炉具低空排烟设施拆除取缔复查,严格控制低空大气污染,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同时,积极整治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土小”企业,要求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做到全部停用,实现零排放。
三是严控物料堆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对辖区堆场物料覆盖情况及建筑工地现场、出入口硬化、围挡设置、车辆冲洗防尘等措施进行清查。要求各类堆场、建筑工地内堆放的物料应当整齐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进行绿网覆盖;水泥库和搅拌站应设计为全封闭式,设专人负责收集水泥袋等易造成扬尘污染的物品,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的降低扬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