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环保局积极做好关于环评制度改革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准备工作
为深入落实环评制度“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环保部将于2017年11月下旬起对全国进行环评改革专项督导工作,为此槐荫区环保局积极准备,认真总结环评工作这几年存在的问题,分门别类找到有效的解决途径。
一是制度上严格审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做到不越级审批、不提高也不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项目;对不符合生态建设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项目;对位于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地区可能对水体产生污染的项目;对群众反应强烈以及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对严重破坏生态等的污染项目等一律不予审批。对被纳入“散乱污”取缔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提率增效。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对于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咨询的申请人,积极做好政策宣贯,引导辖区内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网上备案;定期对备案系统中辖区建设项目进行文字审查及时将备案信息转交监察部门,目前辖区备案项目1046个。
二是服务上严格落实“放管服” 转变政府职能,开展“最多跑一次”审批制度改革。制定《济南市槐荫区环境保护局开展“最多跑一次”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面精简,优化压缩审批环节、时限,砍掉各类非必要证明和繁琐手续。做到服务事项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法律依据在门户网站全公开,全程通过网络办理,让办事群众和企业一目了然。
三是查找问题补短板。备案系统存在“放与管”衔接不到位。备案时间不能追溯到2016年9月1日之前,备案系统过于主观化。现行的备案系统中由企业自主填报,建设内容、排污环节、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所属类别全部是单位自主填写,系统无检索功能,只要提交就能备案,拿到备案号就可到其它部门办理手续的诸多问题,很容易给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评等级或无任何环保设施的违法者可乘之机。同时大量的备案项目给监管部门带来极大的监管难度。为此,槐荫区环保局加大了建设项目“三同时”事中事后的监察力度,实行跟踪式、过程式环境管理,建立重点工作微信群,定期或分阶段通报情况,确保高效对接。依法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建设项目实施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恢复原状和按日计罚等严厉查处措施。通过督导来一次彻底的大扫除、大清理、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