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欣荣就简政放权改革有关措施答记者问

20.10.2014  03:56

  本届政府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农业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过程中,如何“割肉”、“割哪些肉”,如何做到放而不乱、平稳衔接,如何规范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围绕上述问题,农业部副部长、农业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欣荣接受了记者专访。

  记者:农业部简政放权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余欣荣:农业部党组明确提出,要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依法审批、责任审批、高效审批、廉洁审批为目标,以精简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强化监督制约为重点,加快建立程序规范、审批透明、办事高效、监管有力的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机制。概括讲就是三句话、十二个字:简字为先,规字为要,监字为本。

  简字为先,就是要减少审批,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是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环节、前置条件和层级,应放则放,应减则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

  规字为要,就是要规范审批,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科学优化审批流程,扎实推进网上审批和标准化建设,以信息化和标准化提升审批质量,规范审批行为,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切实做到依法审批、高效审批、责任审批、廉洁审批。

  监字为本,就是要强化监督,推行绩效管理,完善电子监察、网上投诉等监管机制,加强第三方监督,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权公开透明运行,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记者:农业部简政放权的重点是什么?

  余欣荣:减少行政审批,是大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农业部重点在四个方面攻坚突破。一是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采取事后监督等方式能够有效管理的,原则上一律取消。二是优先取消和下放制约现代农业发展,阻碍产业转型升级,影响企业创新活力的“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三是对各部门、各地方提出的取消下放建议,如确需保留的必须有充分理据,否则一律取消或下放。四是要按照取消是原则、调整是例外的要求,将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全部取消,坚决堵住偏门。

  记者:农业部拟取消下放多少项行政审批事项,比例是多少?

  余欣荣: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农业部共有行政审批事项57项。2013年以来,农业部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强力推进,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大力简政放权,切实做到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调整的一律调整。在全面彻底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通过逐一审核,科学论证,主动公示,研究提出取消下放3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建议,取消下放比例达53%。同时,今后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一类别。此外,农业部还建议取消下放20个子项,将所有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做到最大限度地简政放权。

  记者: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农业部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做到放而不乱,衔接有序?

  余欣荣:减少审批绝不是减轻责任,而是意味着监管的任务更多,责任更重,难度更大。取消后监管是否到位,下放后衔接是否顺畅,不仅关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最终成果,而且也关系整个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部这次取消下放数量多、领域广、落实任务重。为跳出“一抓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怪圈,农业部组织有关司局及早动手,提前谋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后续衔接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一是逐项制定后续衔接落实方案和措施,通过开展审批业务培训,制订行政审批标准,建立技术评审专家库、网络交流平台,实行处与处、人与人直接对接等措施,指导地方做好承接,确保取消下放工作无缝衔接,平稳过渡。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国务院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及时对农业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截至目前,已先后废止部门规章6部,修订部门规章15部,废止规范性文件16件,为依法履职奠定了基础。三是在对行政审批承办司局进行绩效考核的同时,从“”“”“”三个维度,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考核指标,并于2014年2月明确对省级农业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进行延伸绩效考核,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取消下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相关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先后组成多个调研督查组,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专题调研、指导,并对31个省市的89个农业、畜牧、渔业等单位进行书面摸底调查,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针对各地反映的具体问题和对策建议,督促有关司局进行全面自查,逐条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确保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衔接顺畅,平稳有序。

  记者:行政审批取消下放后取得了哪些成效?

  余欣荣: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企业根据市场及自身情况,在安排生产经营方面更加自主和灵活,较好地推进了创业投资便利化,释放了就业创业创新活力,降低了企业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也利用市场的自我调节和约束,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利用。比如,取消“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后,促使行业监管部门转变工作方式,通过引导监管并举,保障了渔船设计、修造市场不乱,渔民兄弟心中不慌,监管部门心中有数,各方责权利更加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监管责任主体得以清晰界定。同时,渔业船舶设计、修造企业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自身利益,多地以协会、业界同盟等形式加强行业自律,第三方检测、监理等机构也应运而生,如无损检测机构、建造监理单位等,建立了新兴市场,拉动了就业,保证了渔业船舶修造质量。

  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一方面,农业部由直接审批转变为对地方农业部门的监督指导,既体现了简政放权的决心,又为腾出更多的精力管宏观、管好管住该管的事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更好地发挥了地方农业部门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强化了监管责任,提高了工作积极性,体现了权责的统一对等。比如,下放“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后,由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面开展书面审查、现场审核和做出审批决定,既发挥地方农业部门熟悉企业情况优势、增强审批信息对称性、提高审批准确性,又大大方便企业、缩短审批时间。据了解,湖北省已将审批时间压缩至14个工作日,江苏省则压缩至10个工作日,为企业生产经营节省了时间,提供了便利,节约了开支,达到了简政放权的目的。

  记者: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将如何规范管理,提高效率?

  余欣荣:2003年,农业部在国务院各部门率先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将所有的行政许可全部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回复、接办分离、限时办结,以工作方式创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实践,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独具特色、有力有效的制度体系、信息系统和监督机制,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农业部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切实加强和改善管理,推动行政审批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一是自2013年起开展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逐项制定行政审批申请从提交、初审、受理、办理、办结直至结果公开全过程的各环节审批规范,着力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这是国务院部门中第一个也是惟一一个试点。截至目前,我部已先后发布了七批共141项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其他标准也将于近期对外发布。二是完善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不断完善运行机制,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手段。通过开设在线办事专栏、信息查阅区和短信服务系统,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所有信息,同时在第一时间将是否受理、是否办结以及审批结果等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告知申请人。三是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实现了从申请人、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到部机关的全程网上运行,将审批时间缩短了1/3以上,受到了广大申请人的普遍好评。四是按照技术防控与制度制约并举、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并重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和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建立农业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网上投诉举报系统,聘请企业监督员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着力加强对行政审批受理、办理、办结等关键节点的实时监控,加强对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内容、时限的过程监控,确保行政审批权力依法行使。

  记者:下一步在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还有哪些具体举措?

  余欣荣:农业部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把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摆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局中去谋划推动,以改革促发展、靠改革增活力,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制约,加强标准化建设,确保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是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扎实做好我部建议取消下放但国务院尚未正式决定的19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研究,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2014年年底前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下放工作,按要求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取消调整工作。同时,配合做好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并抓紧清理部门规章,完善制度规范。二是着力加强取消下放后续衔接措施落实。逐项细化实化现有后续衔接落实方案,重点在提高规范性、可操作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与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强化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撑,通过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地方审批工作的动态监测,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取消下放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审批制度改革延伸绩效管理。加强对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督促检查,指导编制和完善审批制度及规范,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到位、接管到位、监督到位。结合发现的问题和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情况,及时对指标体系、考核内容、实施方式等进行改进和完善,不断提高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实效性,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在督促落实方面的重要作用。四是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两提高一增强”活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着力提高审批质量,提高审批效能,增强审批透明度。通过实施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以标准促质量,以标准促效率,推动我部行政审批工作从规范化管理向标准化实施转变提升;通过实施网上审批,完善行政许可综合信息查询平台,细化电子监察节点,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许可的所有信息,强化对行政审批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行政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来源:农业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