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正式启动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工作
近日,省司法厅联合省质监局在烟台招远市召开全省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工作启动会,正式启动我省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工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马灵喜,省质监局副局长谷源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法治建设层面看,能够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引领作用,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由制度化、规范化向标准化、法治化迈进;从队伍建设层面看,能够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促进执法理念、执法意识的养成,提高执法能力和素质;从“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看,我省是全国率先开展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的省份,不仅能够提升全省工作水平,还能为在全国开展这项工作提供范本。
会议要求,要把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工作作为一项事关社区矫正工作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名牌亮点”工程来抓,扎实有效推进。一要坚持解放思想,高起点谋划试点工作。保持与时俱进的态度和思维,教育引导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断增强标准化意识,全面掌握标准化知识,逐步养成标准化习惯;保持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先遣队作用,保证试点工作有效实施。二要坚持依法创新,高标准建立标准体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定工作标准,明确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实现“脚本”式操作;不断创新标准化建设的内容形式、工作制度、保障机制等,确保制定的标准符合基层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三要坚持积极稳妥,高质量推进试点实施。在实施范围上,各试点地区可选择若干区域先进试点,取得一定经验后再逐步铺开、全面推广;在时间节点上,充分考虑基层工作力量,理性把握试点的速度和力度;在方式方法上,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在完善工作程序、流程上下功夫,在提高社会效果上做文章,逐步实现法、情、德的有机结合。
会议强调,各试点单位要把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来抓,建立党委(组)统一领导、社区矫正机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完善专项督导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要积极总结各地开展试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标准化试点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措施成效,努力营造社会参与支持试点工作的舆论氛围,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会上宣读了《全省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4个试点单位作了表态发言。省社区矫正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试点县(市、区)所在市司法局、质监局分管副局长,试点县(市、区)司法局局长、质监局局长共约50人参加了会议。
(据厅社区矫正工作处提供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