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季度发生死亡事故151起 死亡163人
济南市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工作会议在龙奥大厦召开。
中国山东网4月22日讯 (记者 张敏敏)22日上午,济南市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工作会议在龙奥大厦召开,济南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宗岩对全市一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通报。
记者了解到,第一季度济南共有39894起交通报警,其中一般程序立案820起;发生人员死亡的事故151起,163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一般程序起数增加67起,上升8.89%;死亡人数减少11人,下降6.32%。
据王宗岩介绍,一季度济南市共发生“1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10起,死亡22人。其中高速、长清各发生3起,市中、槐荫、历城各发生1起,济阳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4人。“发生以上事故主要原因,主要是未确保安全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超载、超速等”。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十起事故中,涉及到2起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济阳县“228”较大事故与市中区内绕城高速公路“225”涉及危化品车辆事故。其中,济阳县“228”较大事故,市政府已于3月4日批准成立事故调查组;市中区内绕城高速公路“225”涉及危化品车辆事故,市中区政府已于3月17日批准成立事故调查组。
目前,两期事故正在调查中,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相关链接:各区县死亡人数及事故特点分析
章丘市:死亡35人,占全市总数的21.47%,同比增加13人,上升59%。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未确保安全等违法行为发生死亡事故较多;小客车、摩托车肇事突出;309国道、102国道、242省道以及县乡道路发生死亡事故较多;死亡事故多发生在6点至8点,16点至20点;5年内驾驶新手肇事较多。
长清区:死亡22人,占全市总数的13.49%,同比减少3人,下降12%;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未确保安全等违法行为发生死亡事故较多;小客车、货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肇事事故较多;104国道、220国道、104省道以及县乡道路发生死亡事故较多;死亡事故多发生在6至12时,18至24时;3年内驾驶新手肇事较多。
天桥区:死亡17人,占全市总数的10.42%,同比增加2人,上升13.33%。无证驾驶、未确保安全等违法行为发生死亡事故较多;小客车、货车、摩托车肇事突出;104国道、220国道以及县乡道路发生死亡事故较多;事故多发生在16至24时;4年内驾龄的新手肇事较多。
历城区:死亡16人,占全市总数的9.8%,同比减少7人,下降30.43%;未按规定让行,未确保安全等违法行为发生事故较多;小客车、货车 、摩托车肇事突出;103省道、工业北路以及县乡道路发生死亡事故较多;事故多发生在16至22时;2年内驾龄的新手肇事较多。
商河县:死亡16人,占全市总数的9.8%,同比减少5人,下降23.8%。无证驾驶、未确保安全等违法行为发生死亡事故较多;小客车、摩托车肇事突出;248省道、316省道以及县乡道路发生死亡事故较多;事故多发生在9至16时;2年内驾龄的新手肇事较多。
平阴县:死亡15人,占全市总数的9.2%,同比增加1人,上升7.14%。
济阳县:死亡15人,占全市总数的9.2%,同比减少4人,下降21%。
高速公路:死亡10人,占全市总数的6.1%,同比增加6人,上升150%。
市中区:死亡6人,占全市总数的3.68%,同比减少3人,下降33.33%。
槐荫区:死亡5人, 占全市总数的3.06%,同比减少2人,下降28.57%。历下区:死亡4人,占全市总数的2.45%,同比减少2人,下降33.33%。
高新区:死亡2人,占全市总数的1.22%,同比减少7人,下降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