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六年男友工伤死亡 女友该不该领40万赔偿?
02.08.2018 11:11
本文来源: 半岛网
死亡赔偿金案件庭审现场。室内座位有限,村民通过音响旁听庭审。 通讯员 王伟 摄
40万死亡赔偿金的巡回审判现场。 通讯员 王伟 摄
同居男友死了,男友父亲和弟弟有权拿走40万元死亡赔偿金吗?近日,日照市岚山区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在中楼镇马亓河村,公开审理了一起口头分款合同纠纷案。这起案件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当天吸引了300余名村民自发前来旁听,庭审结束后,有村民起身鼓掌。
齐鲁晚报记者 马云云 崔岩 实习生 葛馨新 通讯员 王伟
120万死亡赔偿金
40万给了死者女友
李二平是这个村的村民,“娶”了秦美凤,两人办了酒席,一起生活,没有领证。
就在两人共同生活了六年后,这个家庭迎来了一场变故。李二平在为建筑公司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死亡。他的离去把这个家庭拖进了一场惊动乡里的官司。
经协商,建筑公司与李二平父母及秦美凤签订赔偿协议,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损失共计120万元。
对于这120万元如何分,李父李母与秦美凤达成口头分款协议,由李父李母分得80万元,秦美凤分得40万元。但达成协议后不久,李母去世。此时,李家人打起了秦美凤手里40万元的主意。
李二平的哥哥李大平和父亲一起,将秦美凤起诉到法院。李大平的理由是,父母对李二平与秦美凤的婚姻存在重大误解,两人虽然共同生活了六年,但没有登记结婚,因此秦美凤对死亡赔偿金等没有继承权。他的想法是,继承母亲的合同撤销权,之后再与父亲一起撤销当初的口头分款协议,追回分给秦美凤的40万元赔偿款。
村委大院当庭“断案”
不能继承合同撤销权
40万元,对村民而言不是个小数目,案件在当地引发议论纷纷。承办法官多次到村中走访调查。据村干部反映,李大平在其弟李二平死亡后接连起诉秦某要钱、要房子,村民对其作为十分反感。村民同时反映,秦美凤嫁给李二平后,孝顺公婆、礼待亲友,李氏家族中人对她十分认可。
因案件备受关注,岚山区法院决定把巡回法庭开进村委大院,就地审判。法官在庭前和庭审中多次对原被告进行调解,但未达成一致意见,为此,法庭当场作出判决和裁定。
案件主要有三个焦点,一是李大平是否有权撤销合同,二是分给秦美凤的这40万元是否属于遗产,三是未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秦美凤是否有权分割赔偿款。
李大平是否有权撤销合同?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撤销权无法通过继承取得,也就是李大平无法从母亲那里继承对合同的撤销权,进而和父亲一起撤销这一协议。
那么,李父可以要求秦美凤返还40万元吗?同样不行。
这其中有个细节,李父当时委托了具备法律知识的代理人全程参与了李二平死亡后的调解工作,口头分款协议也是在代理人参与的情况下达成的,当时,代理人及李父都知道李二平与秦美凤没有登记结婚的这一情况,在这一基础上仍然达成了口头分款协议。可见李父李母对于李二平与秦美凤的关系并不存在所谓“重大误解”。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
按亲疏远近等分割
关于死亡赔偿金问题,该案主审法官周慧表示,120万元虽然没有列明赔偿明细,但根据相关规定,赔偿款大部分为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
具体到这起案件中,李二平的丧葬事宜由秦美凤操办,丧葬费也由秦美凤支出。同时,死亡赔偿金并不是遗产,而是对死者亲属因死者死亡所造成的物质损失及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在公民死亡后才产生,所以死亡赔偿金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不能作为遗产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并不包含死亡赔偿金。
“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适当分割。”周慧说,秦美凤与李二平虽然没有登记,但共同生活六年之久,李二平的死亡,给秦美凤造成了精神痛苦,“所以,秦美凤虽然不是李二平的继承人,但对120万元赔偿款享有分割的权利。”
此外,两人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嫁娶之礼,并一直共同生活,仅因为秦美凤并非李二平的法定继承人,就要求撤销分款协议,返还分得的40万元,违背公序良俗。
因此,法庭当庭裁定驳回李大平的诉讼,判决驳回李父的诉讼请求。法槌落下,法庭内外的村民鼓起了掌。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编辑: 张珍珍]
本文来源: 半岛网
02.08.2018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