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扩大对残疾学生及残疾家庭子女教育救助标准

25.09.2014  15:03

  近日,济南市出台《济南市残疾人教育救助和奖励办法》,在原有救助和奖励政策基础上,扩大了救助范围和奖励层次,提高了救助标准,将有效帮助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完成学业、实现自立自强。目前,今年新录取高校学生已全部按该《办法》领到救助金,其中残疾学生41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101人;其它学生的救助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该《办法》救助范围由原办法限定的本市户籍、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家庭子女,扩大到持有《济南市居住证》、一户多残家庭子女及贫困边缘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奖励范围由原办法限定的大专到硕士研究生层次学历,扩大到大专到博士研究生层次学历;救助标准由原办法限定的600-2500元,提高到1200-4000元;奖励标准由原办法限定的2000-3000元,提高到3000—5000元。(济南市教育局)

  原标题【 济南市扩大对残疾学生及残疾家庭子女教育救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