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义和炸死情妇案成电视剧原型 检察官回忆案件细节
编者按:一名副省级高官、一个在他人眼中是德高望重、和蔼可亲、行事低调、遇事沉稳的人,一场拙劣、残暴且耸人听闻的杀人案件主凶,亦是今年8月,一部名为《人民检察官》的电视连续剧中一个案件片段的原型,他就是段义和。
他曾仕途顺风顺水,坐在众人瞩目的主席台,享受着鲜花和掌声。然而,当情人的刺激只是“锦上添花”的奢侈品,而不是仕途人生的必需品时,他开始害怕了,怕的不是这个女人,而是怕失去眼前的一切。
他动了杀心,筹划了几个月的时间,先后设计过煤气中毒、高速公路爆胎等杀人方案,但每每事与愿违,只有最后这一次成功了,但同时也把自己送上了刑场。
回忆起儿时的种种,他曾几度哽咽,甚至不得不用带着镣铐的手拭泪。然而当问及“如果让你再来一次你会怎么办”时,他说:“我现在就后悔用了炸药,如果让我再来一次的话我还得再弄死她。”
人性,是一个永恒、存有争议的话题。包容、善良、真诚……这些人性中正能量的元素一旦缺失,魔鬼便会占据心灵。贪婪、虚荣、暴戾、狭隘……这些看似寻常的词汇,一旦成为人性的主色调,最终导致的便只能是人生的悲剧。终结这场高官与情妇爱恨情仇悲剧的两声枪响或许能给我们最真实的启示:要让自己得到最美的人生,便要拥有一颗永远正能量的、善良而心存感恩的心。
2016年8月,一部名为《人民检察官》的电视连续剧在央视一套黄金时间热播。第一集开篇描述了一起发生在闹市区的“红旗爆炸案”,被当场炸死的是一名年轻女性,名叫“柳萍”。这一案件的原型正是一起发生在九年前的真实杀人案。之所以再次叙述,不是因为它的噱头,而是因为,它的背后是发人深省的沉痛教训。这样一种难以为常人理解的惨烈手段,起于一段长达十四年的情缘,最终以当事人被杀、被判处死刑而收场。
2007年7月9日下午,下班高峰期,济南市建设路,一条繁华而拥堵的路段。接近17时30分,靠近该路中段的马路上突然“轰”的一声巨响,爆炸的巨大冲击力撕裂了一辆本田轿车,女车主被炸得身体分离,场面的血腥让人难以接受。爆炸还造成另外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一辆出租车报废。
是什么引起了巨大的爆炸?这是意外事件,还是恐怖袭击?公安部专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让很多人没有想到的是,造成爆炸的竟然是受到严格管制的烈性TNT炸药。仅四天时间,犯罪嫌疑人即被省纪委、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控制。更让人无从相信的是,案件的主凶竟然是一名副省级高官——时任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仅一个小时,段义和便承认“7.9爆炸案”是其指使自己的侄女婿陈志所为。
那么,一名副省级高官,为什么要用如此拙劣、残暴且耸人听闻的方法,杀死一名年轻女性呢?这场人性的谜局在段义和的供述中渐次打开。
当年爆炸案现场。
情与欲
很多接触过段义和的人对他的评价,是德高望重、和蔼可亲、行事低调、遇事沉稳。然而,从被讯问的那一秒开始,他六十一岁的人生便冻结在了恐惧和崩溃的冰柱上。
在段义和的供述中,他将这桩离奇的杀人案,归结于十四年前开始的一场露水情缘。
1993年,时任山东省电子工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的段义和被派往聊城挂职,时年四十七岁。长期与亲人分离的孤单和内心深处对平淡生活的不甘细密交织,他开始了一段堪称“刺激”的婚外情。此时,宾馆里有一名名叫柳海平的服务员,时年十七岁。她生于河北省馆陶县一个农村家庭,文化水平不高,但人长得清秀,又很机灵,很多人都喜欢这个很会“来事儿”的小姑娘。
段义和还记得,当第一次将这个和自己女儿年龄相仿的女孩拥入怀中,他感觉到从未有过的自信和畅快。她的青春和单纯深深吸引着世事繁杂中浸淫多年的他,给了他莫大的安慰。两年挂职时光匆匆结束,段义和利用职权将柳海平调到省城。根据后来段的供述,他觉得让这个勤快又机灵的小姑娘再回到农村,未免可惜了。而自己的一句话就能改变她的一生,何乐而不为呢?
正是他通过权力将柳海平调入济南,按下了开启两人生死祸端的红色按钮。
但当局者迷。那段时间,段义和从不吝他的付出。
段义和仕途曾顺风顺水。
随着段义和地位的升迁,他为柳海平及其家人的利益所作的“付出”与日俱增。他违规安排济南市人事局长泄露考题,使柳海平考取国家公务员,后又成为济南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一名主任科员。此外,柳海平的父母、两个妹妹的户口和工作均被段义和安排的十分妥当。段义和又给柳海平购置了2套住房和1辆小汽车,以及零花钱100万元。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郭琳:
凡是有情妇的,往往都会牵扯到经济问题。因为这种情况都见不得光,是一种地下的。肯定不会用家里的合法财产去包二奶、养小三。但他有需要买房子、买车、日常的花用,那这钱从哪来呢?肯定就需要有人送了。
判决认定,段义和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9万元,有价值人民币133万元的财物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自此,段义和财色兼得,柳海平名利双收。
然而,死神却拉开黑色的帷帘,悄然围住这两个畸恋中的人。
柳海平
是与非
真正的爱情可以超越年龄界限和世俗偏见,段义和与柳海平是什么样的感情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郭琳是当时段义和一案的公诉人,初见段义和时,这个人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郭琳:
虽然是夏天,但我印象中他还穿了一个大衣,身高176~178左右,国字脸,气宇轩昂的。
是的,他曾仕途顺风顺水,从没受过大的挫折。众人瞩目的主席台,鲜花和掌声,一语千钧的不容置疑,曾是他的生活状态。然而,当冰冷的手铐锁定了他的罪恶,当四周变成插翅难飞的高墙铁网和荷枪实弹的武警,那种内心的极度恐惧和巨大的落差恐怕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
段义和曾仕途顺风顺水,未受过大的挫折。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郭琳:
一旦抓进来就不一样了,你感觉他神情比较沮丧、比较低落。在里面也不修边幅、头发也白了、很憔悴。
罪恶张开了大网,罩住了谜局中的两个人。
女人过了三十岁,常常会有青春易逝的慨叹。彼时柳海平已经三十一岁,她的第一次婚姻也因段义和的存在匆匆收场。更重要的是,尽管拥有公务员身份和稳定收入,但是,她没有工作能力,没有趣味相投的朋友,没有基于奋斗得来的、一个女人最起码的自信。而青春就要逝去,当韶华不再,她这一生,又将有什么依靠呢?她曾嘴上威胁段义和离婚,但心里又明白这绝无可能。未来,常常令她感到恐慌。她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去控制、摆布这个拥有权力的男人。
她开始要求段义和必须隔一天去一次,每天固定时间通电话。如果做不到,就摔锅砸碗,甚至割腕对其进行威胁。旁人难以想象,这个在外风光无限的副省级官员在情人的哭闹面前,一度以下跪和痛哭的方式来求得原谅。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郭琳:
这个可能和网络上炒作的不一样,网上说柳海平把他逼得要钱要疯了、掌握他一些什么事儿……这可能是网络上炒作的,但她实际上没有。柳海平从十六、七岁跟他在一起,他跟柳海平之间不光是一个身体关系,还有情感关系,尽管他比柳海平大31岁,柳跟他女儿同岁。她不图老段给她钱、给她解决工作,只是对他很依赖。
再也没有了当初的刺激,她只是他“锦上添花”的奢侈品,而不是仕途人生的必需品。段义和开始厌倦了。
这个疯狂的情人还会做出什么事儿来呢?他害怕了。他怕的不是这个女人,而是怕失去眼前的一切。他已年逾花甲,本可以从最辉煌的巅峰完美谢幕。名声,地位和声望。这一切,他不能放弃。不可能!他动了除掉她的念头。
段义和一辈子当领导,相信自己知人善任。侄女婿陈志是一名公安干警,又在自己权力的佑护下不断升职,养兵千日,用在一时。让陈志去干这件事,他最放心。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郭琳:
案发之前他已经计划了好几个月了,我们后来查到4月几号,柳海平这一天能给段打三四十个电话。他有一个手机卡就是专门和柳海平联系的。柳海平要求段早上起来先打电话、到办公室用座机给她打电话、中午到宿舍要用宿舍电话给她打电话、晚上九点半还要在家里偷偷给她打电话,有时段义和在外面应酬,如果打电话听到有别的女的的声音,她就发脾气。后来段义和实在是不堪对他的控制了。
有人说,段义和是被情妇逼急了才去杀人的。有人说,这起案件对贪官和情妇都是一个警示,双方都要以此为戒,要挟对方不能太出格。
犯罪目的是犯罪构成中的主观方面,段义和的犯罪目的非常明确,就是置柳海平于死地,至于他是被逼无奈,还是丧心病狂,仅仅是犯罪动机,动机不是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决定因素。对于段义和、柳海平孰是孰非在道德层面、情理层面或许可以继续见仁见智,但在法律层面则是确定的,罪即是最大的非。
生与死
随着一声巨响,情人死了,纠葛就此结束,这段人生的谜局终于落下帷幕。
段义和曾设想,依靠自己的权威将案件定性为“酷暑引发油箱爆炸的事故”。但他没想到,此刻离自己生命的尽头,仅剩59天。
很快,他被带走了。
第一次,段义和以这种方式离开了自己的办公室。办公桌上的笔还在等他在厚厚的文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那辆供他上下班专用的小车依然等在院子里。走过院旁,他似乎听到它传来发动机突突轰鸣的声音。而他知道,从此以后,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段义和的左手手背,还留有小时候砍柴留下的伤疤。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郭琳:
他没想到自己会被判死刑,确实很后悔,还想着能给他一个机会改过自新,让他安度晚年。相对的感觉他还是比较轻松,不是特别紧张,也很配合。
铁窗之内,回望六十一年的来路,他想到了他的生。
1946年,段义和出生于山东省齐河县一户贫苦人家。拔草、喂牛、拾柴火……他的童年记忆与各种农活密不可分。在段义和的左手手背,还留有小时候砍柴留下的伤疤。
当回忆起儿时的种种,段义和的声音几度哽咽,甚至不得不用带着镣铐的手拭泪。
1965年,段义和考入了西安交通大学,成为这个村子里走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也成为全村、全乡、乃至全县的荣耀。用段义和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他的一生都在爬坡,到了山顶一下子摔了下来。
31岁的柳海平死了,在人生最单纯美好的青春年华中,她遇见了段义和。本该生如夏花的青春却在这样一种极度压抑和畸形的关系中草草了结。也许有人觉得,她是聪明的——她能让权力为她带来不劳而获的种种利益,也有手段让贪婪的男人对她俯首帖耳。但,什么才是人生最踏实和最本真的构成呢?年轻的她最终还没明白何为真实的人生,就浑浑噩噩地死于非命。如果说,她十七岁那年尚不更事,那么,当已过而立,却依然将这段畸恋和一而再再而三的索取作为生命的意义,等待她的又怎么可能是阳光和长久!更可悲的是,让她付出了全部青春的那个男人,在结束了她的生命后,只是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却没有丝毫愧悔。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郭琳:
在提审过程中有一个细节。当时问他:你现在不是很后悔吗,如果让你再来一次你会怎么办?我们非常惊讶、很出乎意料的是,他说:“我现在就后悔用了炸药,如果让我再来一次的话我还得再弄死她。”
当年7月18日,离爆炸案发生仅仅过去九天,济南降下据气象记录二百年一遇的大暴雨。坊间流传,段义和如果不愚蠢地采用TNT炸药而设法将柳海平溺毙于大雨之中,可能不致东窗事发。人们不知道,段义和曾先后设计过煤气中毒、高速公路爆胎等杀人方案,但每每事与愿违。一次,柳海平的车还没上高速就爆了胎,段义和还要负责给她修车。
不管是坊间怪论,还是段义和本人,对待生死秉持的都是对人对己的双重标准,没有把对方当成和自己一样的人看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是极端自私下的铤而走险才把他送上不归路。别人的生命不足惜,而死刑执行令下达后,对自己生命结束的方式,段义和提出最后乞求:注射执行死刑。
2007年9月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济南“7·9”爆炸案主犯段义和、陈志在山东济南被执行死刑。终结这场高官与情妇爱恨情仇悲剧的,是两声枪响……
名词解析: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罪和以爆炸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在使用的手段和危害后果方面有相同之处,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首先,侵犯的客体不同。爆炸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既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以爆炸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侵犯的是特定公民的生命权。其次,客观方面不同。爆炸犯罪行为人引发爆炸物或以其他方法爆炸,造成或足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其危害后果是难以预料和难以控制的;以爆炸方法实施故意杀人罪的犯罪行为人虽也使用爆炸的方法,但其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是特定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的伤亡,而且一般只造成人身伤亡,不造成财物损毁。如果行为人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爆炸行为,选择的作案环境和条件只能杀伤特定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而不危及公共安全,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如果爆炸行为虽然指向特定的对象,但行为人预见到其爆炸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而仍然实施,最终危害公共安全的,以爆炸罪论处。(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原标题:炸药·情人·死刑——一名副省级高官的人生谜局这样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