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努力使每一件法规都能集中民智反映民意

23.01.2018  13:20

    以民为本、立法为民,五年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让每一件法规都能集中民智,反映民意。

    潍坊火车站南片区南大营区域,有着上世纪五十年代前后建设的一大批工业厂房和仓库,如今已是潍坊最具发展活力的文化产业园区之一。

    潍坊市南大营片区某西餐厅经理刘峰说:“我们比较喜欢这种感觉,把它改造成一个西餐厅,我们希望有更多这样老的建筑能够保存下来,好好地利用。

    然而这样一片区域,曾经被列入潍坊火车站站南广场建设项目的拆迁范围之内,要想保留,法律上却没有确切的依据。潍坊市文物局局长刘允泉介绍:“针对这个情况,我们在研究制定《潍坊市文物保护条例》的时候,就做了详细的补充,能够有法理的依据进行有效的保护和利用。

    2015年,山东省享有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由原来的济南、青岛、淄博扩展到全省17市,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对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共通过了120件有特色、接地气的地方性法规和决定。

    潍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晓东说:“它相对于上位法的要求,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更加具有针对性,更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五年来,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依靠人民,问法于民,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临沂市民冯帅有一套房子一直闲置,他每年都需要到供热企业缴费进行暖气报停,而《山东省供热条例》的出台,直接取消了报停费。

    冯帅告诉记者:“几年前要想停止用热,还得要10%的供热设施占用费,报停一次就得交几百块钱,现在过来办个手续就直接给停了。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共通过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决议68件。其中,《山东地方金融条例》《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都是国内首创。《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为国家制定耕地占补平衡相关政策提供了经验。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石晓介绍:“立法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大主导,发挥政府重要作用,保证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通过专家论证、网上听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等方式,不断拓宽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努力使每一件法规都能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体现公平正义,为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普遍遵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