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烟临成毒品犯罪高发区 前5月1789人因毒领刑

26.06.2016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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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济南6月24日讯(记者 满倩 张帅)厉行禁毒是人民法院一贯立场和主张。记者今天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1月至5月,全省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586件、2224人,审结1371件、2011人,判处刑罚的毒品犯罪分子178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387人,重刑率为21.63%。

自2014年开展“百城禁毒会战”以来,山东省禁毒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全省毒品犯罪发案态势趋于稳定,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进入常态化。

据介绍,结合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实践,全省毒品犯罪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毒品来源 看,毒品消费与毒品过境犯罪并存,既有跨省到本省贩卖、运输毒品发案,又有在本省制造毒品进而贩卖、运输毒品发案;

毒品数量 看,涉毒数量大的犯罪案件不断发生,“零包”交易更具隐蔽性;

犯罪类型 看,发案较多的毒品犯罪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三种犯罪。其中,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增速明显,从2013年的472件增长为2015年的2958件,已超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成为毒品犯罪发案最多的犯罪类型;

作案手段 看,借助现代物流、互联网、银行转汇等方式贩卖、运输毒品、传授犯罪方法的犯罪增多,从而引起涉案犯罪主体成分复杂,毒品再犯、累犯增多,侦查、取证难度加大;

犯罪主体 看, 城市无业人员与农民(包括农民工)仍然是毒品犯罪两大主体 。在2015年判处刑罚的毒品犯罪分子中,其中城市无业人员4254人,占58.35%;农民1844人,占25.29%;

地域分布 方面,毒品犯罪在全省17个市均有发案, 2015年,山东省毒品犯罪收案数列前五位的分别是青岛、烟台、临沂、潍坊、济南、淄博,收案数以青岛最为突出。 2015年,青岛两级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285件、3930人,分别占全省审结毒品犯罪案件数和人数的54.39%、48.95%;

刑罚适用 方面,加大对毒品犯罪分子附加财产刑的处罚力度,减少其再犯可能性。2015年,对4757名毒品犯罪分子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占判处刑罚人数的62.25%。

为做好毒品案件审判工作,山东高院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深入开展理论调研活动,制定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为毒品案件审判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在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同时,全省法院还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对在毒品案件审判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共同构建全社会群防群控的禁毒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