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民宿管理办法 打造“泉城人家”民宿品牌

15.05.2019  17:02

  日前,《济南市民宿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办法》针对当前民宿申办和规范化发展进行了细致规定。这一办法实施后,卫生、水电、通讯、消防安全等方面将不再成为困扰民宿发展的难题,有望让济南民宿这个新业态实现科学发展。

  定义为小型住宿设施

  还要走品牌化的路子

  到一座城市旅游,住在民宿里,体验一下当地风土人情,别有一番味道。民宿应该是什么样的?《济南市民宿管理办法》给民宿下了一个定义。《办法》明确,民宿是指利用当地闲置资源,经有关部门批准准予开业,以营利为目的,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办法》适用于单栋建筑经营用,客房数一般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民宿。超过上述规模的民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与一般的宾馆相比,民宿建设发展要注重产品特色化、服务品质化、治理规范化,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目标。

  而且,济南的民宿还要走品牌化的路子。《办法》明确,济南要创建全市“泉城人家”民宿品牌。鼓励区县根据辖区资源特色,在“泉城人家”民宿品牌的统领下,创建区县有代表性竞争性的特色品牌。

  禁止用违建发展民宿

  符合规定将挂标识牌

  据了解,民宿选址应符合所在辖区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旅游发展、生态环保和山体保护相关规划及要求;房屋建筑风貌应与当地的人文资源、村庄环境景观相协调,结构安全牢固;新建、改建、扩建或既有建筑物用作民宿的,应当符合房屋建筑安全相关规定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设计与施工,并验收合格。

  打造成民宿的房子,需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具有必要的污染治理和安全防护等基础配套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同时,道路通达条件较好,建筑无地质灾害和其它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邻里关系和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无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存在;禁止利用违法违章建筑发展民宿业。

  想要申办民宿,民宿业主需要将《区县民宿申请表》和民宿基本情况简介提交村(居)委会,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后提交镇(街道);镇(街道)签署意见后提交区县民宿联审工作办公室。随后,将由区县民宿联审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申报服务成员单位进行联合受理、联合审查、联合踏勘、一表式审批。并将结果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根据核验结果办理相关证照。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卫生等行政许可,并符合相关规定的民宿可获得济南民宿标识牌。

  坚持本土风情的原则

  推广超低能耗建筑

  坚持创新发展,不搞一个模式,防止千村一面、千景一面。同时,济南还要求民宿的发展要坚持顺应自然、绿色环保,原址重建及本土风情的原则,塑造泉城特色民宿风貌,形成具有民俗特色、创新风尚的济南民宿发展格局。做好单体建筑外形设计,追求建筑艺术,强化对建筑体量、高度、立面、色调等要素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彰显地域文化特色,体现文明包容。

  要坚持保护优先,积极营造优质绿色生态环境,合理有序开发。采用先进技术布局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系统,推广超低能耗建筑,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济南将对全市民宿实行标准化管理,鼓励民宿业主按照山东省《民宿服务质量划分与评定》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市、区县文化和旅游部门分级牵头负责民宿等级的申报受理、初审、现场查验、整改、评定验收等工作,市、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标准化认定的高品质民宿从财政、宣传促销等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扶持和优惠。

  济南还将推进各级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实现民宿信息汇总分析、查询预订、线上审批。利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设置信息服务设施,通过多媒体信息服务设施等信息发布渠道,提供民宿的分布、住宿等咨询服务。(刘雅菲)(完)

[ 编辑:张晓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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