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九部门专项整治“殡葬领域乱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解决近年来殡葬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民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于2018年6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明确,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方案》提出,整治重点主要集中在公墓建设运营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两个方面10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二是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三是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四是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五是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六是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七是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八是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九是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十是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此外,所有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方案》也明确了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6月下旬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地要向社会公布整治方案、投诉举报电话。7月至9月上中旬全面自查,扎实整改。9月中下旬开展督查,调研评估。9月底前总结报告,完善制度。
《方案》对如何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由党委和政府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按照明确的部门职责,要推动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三是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效果。要善于调动多个部门、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四是深化整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五是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要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活动期间,民政部等部门成立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举报投诉电话为010-58123044/63706770(工作日时间为08:00-17:00,节假日、周末等时间可将投诉举报内容发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有专人负责整理并按职责移交线索。同时,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