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坚持开展“民族和谐发展示范村”创建活动推动民族村和谐发展

19.12.2015  01:34
 

兰陵县自2011年开始启动开展了“民族和谐发展示范村”创建活动,推动民族村村容村貌、群众精神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民族关系和睦融洽,各项事业和谐发展。2015年全省民族关系状况研判分析会在兰陵县召开,对该县民族村的发展变化和民族工作给予肯定。

一、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思路。一是深入调研,找准症结。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到民族村,全面掌握了社情民意,找准了影响民族村经济发展、民族关系、社会稳定的基层组织软弱、村容村貌落后、“土、小”企业污染严重等症结。二是科学分析,精心组织。县委常委会议专题分析研判,确定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工作思路,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活动配档表》,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民族和谐创建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二、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县乡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鼓励社会捐助,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实施宜居工程。不断完善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200多万元用于村庄的吃水、亮化、有线电视入户、村庄绿化、道路建设等工程,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截至目前共修建提升道路12公里,更换变压器8台,新建、改造低压线路6公里,打深井2眼,铺设自来水管道9万多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20盏,架设有线电视光缆15公里,培植各类绿化苗木9万颗。二是实施教育工程。加大教育资金支持,先后投入资金300余万元新建了民族小学一处、幼儿园一所、清真食堂一处,救助贫困中小学生30人次,全县少数民族儿童入学率达100%。三是实施扶助工程。设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50多万元,用于寺院修缮和设备采购。结合各级扶贫工作精神,对民族村民的家庭信息、收入情况摸底调查,制定科学扶贫计划,帮助发展集体经济、减免贫困学生学杂费,为精准扶贫打下基础。县财政每年对6坊清真寺分别补助6000元,用于清真寺的日常活动和住寺阿訇的生活补助。每年开斋节、春节期间,县、镇领导深入民族村走访慰问清真寺阿訇及困难群众,一起欢度节日,送去祝福,增进感情。 

三、坚持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一是坚决清除“土、小”企业污染。针对民族村污染严重的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公开信等多种方式,指导成立了取缔“土、小”污染企业村民自治小组,共关停拆除“土、小”企业85家,并积极引导群众转变观念,走生态发展的路子。通过组织外出学习参观,为农户牵线搭桥找准市场,民族村现已发展蔬菜、花卉种植、民族畜牧养殖合作社5家。二是推动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开展“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活动,杜绝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垃圾乱丢等问题,先后投入80余万元对西疃社区污水排放管道进行清理整治,投入180万元在西疃社区建成了具有伊斯兰风格的民族文化广场,进一步丰富了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坚持以防代管,建立长效机制。一是抓好村级班子建设。把群众威信好、文化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调整充实到村“两委”班子中,增强村级组织的战斗力,完善了治保、调解、村民代表、党员议事会等配套队伍建设。二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完善了村级民族和谐创建领导小组,全面排查各类社会矛盾,建立起多渠道、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先后妥善化解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矛盾纠纷等30余起。三是建立与周边地市的工作联谊机制。2014年9月,兰陵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与枣庄市台儿庄区委统战部、民宗局缔结友好工作部门协议,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预防跨地区的民族纠纷事件发生。四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手机普法信息群发、普法文艺演出下乡、印发宣传小册子等方式方法,增强群众法制观念,营造各民族和睦相处、共同繁荣进步的社会氛围。

五、坚持培树典型,以点带面促发展。坚持把培树典型作为创建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典型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发展。一是扶持典型企业。积极引导民族村群众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了金信实业、明辉矿业等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成长性好的民族企业,为和谐创建奠定坚实经济基础。二是建设典型社区。先后规划建设了皇甫寺民族社区、尚岩镇杨套社区,西疃社区,社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健全,社区面貌显著改善,通过培树典型,让其他民族村党员干部群众看到差距,增强他们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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