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贯彻落实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政法科(处)长会议精神

16.03.2015  17:01
 

3月16日,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政法科(处)长会议结束后,临沂市与会人员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局主要领导、局党组进行了汇报。市民宗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特别是冯典江副局长的讲话精神,对会议安排的几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贯彻落实。

一、及时将思想统一到这次会议精神上来。正确认识当前做好政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发挥好政法工作的重要作用,用法律精神引领工作,用法治意识开展工作。要注重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敏感性的认识,积极推动法治部门建设,强化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坚持用制度管人,依法依规办事。

二、及时部署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要把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作为当前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在其他三个宗教全面开展。严格按照国家、省宗教局的要求,分步骤、分层次、分类别搞好指导,充分调动宗教团体做好这项工作的积极性,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这项工作。

三、认真谋划“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6月份,全省第四个“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将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开展。临沂市将认真贯彻开展好全市第四个“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突出“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这一主题,在宣传党的宗教政法法律法规的同时,宣扬宗教爱国爱教的教义教规,与业务工作相结合,适时开展活动加强宣传效果。

四、初步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府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积极与省宗教局衔接,在省局和市审改办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我市民族宗教部门权力清单,形成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工作制度,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强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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