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山东民族宗教订阅号”微信公众号订阅关注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鲁民办发明电〔2017〕12号
关于认真做好“山东民族宗教订阅号”微信公众号
订阅关注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民宗局,各处室、机关党委,省宗教事务联络中心:
“山东民族宗教订阅号”微信公众号于2016年3月份开通运行,为进一步做好该公众号的订阅关注和信息发布工作,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宣传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订阅关注要求和方式
(一)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全部订阅关注。各市局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山东民族宗教订阅号”二维码,并发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订阅关注。积极推广宣传,引导广大党政机关干部、各族各界群众和宗教团体、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关注。
(二)订阅关注方式。
方法一:微信搜索公众号“山东民族宗教订阅号”并关注。
方法二:登陆省民委网站首页扫描右侧相应二维码。
方法三:扫描以下二维码。
(山东民族宗教订阅号)
二、加强微信公众号信息报送
(一)报送内容。
1、反映本地民族宗教工作经验、做法、成效的。可以是反映民族宗教全面工作的综述性材料,也可以是反映某个侧面、亮点的内容。
2、解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
3、介绍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
4、凡属可以公开发布的内容,都可以报送。但要避免一般性工作动态类信息。
(二)报送要求。
1、文字简洁流畅,不宜过长。
2、图文并茂,配1-3张图片。
3、尽可能使用网络语言。
4、文体不限,也可采取问答等多种形式。
5、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市及处室每月报送微信公众号信息不少于2条,每月第一、三个周的第一个工作日报送。省民委对5月份及以后微信公众号采用的信息给予计分,纳入信息工作考核范围。
6、报送单位要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保密性负责。
省民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