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14.10.2015  10:14
 

    10月10日下午,青岛市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了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长张新起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边祥慧传达了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副市长黄龙华宣读了表彰决定。市政协主席张少军、市委副书记王伟、市人大副主任吴淑玲出席了会议。

      会议表彰了市南区八大湖街道办事处等51个“青岛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金玉等70名“青岛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省模范个人代表市南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陈伟,市模范集体代表市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李英杰,市模范个人代表李沧区百通馨苑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钟仪洁三名同志先后发言介绍了经验体会。

李群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会议的部署,扎实做好青岛市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全市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生动局面。一要牢牢把握城市民族工作方向。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民族工作发展趋势、认清维护民族关系主流、认清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原则。二要让少数民族群众同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紧扣发展和民生主题,走适合青岛市民族情况的发展路子,努力让各族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抓好发展这个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抓好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抓好对口帮扶这个重要渠道。三要守住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要把功夫下到交友和交心上,将心比心、以心换心,让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关怀、包容,体会到亲情、真情;要久久为功,把工作抓在平时和日常,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要突出重点,把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知识分子工作作为大事来抓。四要为民族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加强组织保障、机制保障、队伍保障,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要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在处理民族问题的时候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的作用。形成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共同推进青岛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市直有关单位、中央和省驻青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国务院、省政府表彰的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受表彰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统战部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在各区市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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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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