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法学研究基地”在内蒙古社科院成立
“民族法学研究基地”成立暨依法治区举措与成果报告会会场 揭牌仪式
1月21日,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公室、内蒙古社会科学院主办的“民族法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成立暨依法治区举措与成果报告会在我院举行。来自成员单位代表、我院专家学者和媒体记者共100多人出席会议。
研究基地的成立是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实施规划(2015-2020年)》精神的重要举措。研究基地筹备一年来,围绕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民族地区习惯法、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法治化、民族地区法律文化研究和生态保护等重大理论问题,深入开展相关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副主任陶建出席、揭牌并讲话,他对研究基地成立的背景、重要意义进行了介绍,对研究方向和目标任务提出了要求;我院副院长张志华代表主办方和研究基地进行表态发言,她说,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审时度势,积极回应时代要求,搭建了民族法学研究基地这一智库协同创新平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将为全面推进我区依法治区进程,推动法治内蒙古建设,为把内蒙古打造成为祖国北部边疆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繁荣、边疆安宁、生态文明、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亮丽风景线提供强有力智力支持!研究基地成员单位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法学会、自治区社科联及我院负责人作了发言并一起揭牌,获奖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公布了研究基地从2016年自治区规划实施依法治区64项举措130多个可评价成果中评审出来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研究》等12项优秀成果,这些成果对推动依法治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民族法学研究基地”成立揭牌仪式
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副主任陶建出席并讲话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张志华代表主办方和研究基地进行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