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水价改革听证会昨召开 阶梯水量设为三档

16.07.2015  12:39
  

水价综合改革听证会现场。



  7月15日上午,市物价局组织召开水价改革听证会,对市区内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调整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标准及下游终端水价与国家调整上游价格同向联动制度5项内容进行了公开听证,这标志着日照水价综合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居民生活用水或将实行阶梯水价,阶梯水量设置为三档,将有两种方案可选,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仍为1.76元/立方米维持不变。听证会现场“日照物价”官方微信、新浪官方微博同步现场直播,公开、公正、透明。

  阶梯水价对80%以上家庭影响较小

  为落实国家、省、市水资源管理及相关价格政策要求,我市拟对市区“一户一表”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听证会上,市物价局公布了两套方案,主要针对阶梯用水量进行设置。A方案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为115立方米(含115立方米),覆盖80.38% 的居民用户;第二阶梯年用水量为115~190立方米(含190立方米),覆盖97.15% 的居民用户;第三级阶梯年用水量为190立方米以上。B方案户常住人口按4人(含4人)以下的为一个基本家庭用水户,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为125立方米(含125立方米),覆盖84.39% 的居民用户;第二阶梯年用水量为125~206立方米(含206立方米),覆盖97.89% 的居民用户;第三级阶梯年用水量为206立方米以上。

  虽然居民生活用水分为3个不同的阶梯水量,但基本水价1.76元/立方米维持不变。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为3.0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综合水价为3.94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综合水价为6.58元/立方米。

  据我市居民用水量和覆盖率的调查统计显示,日照市80% 覆盖率对应的年用水量为114立方米/户,低于拟定的第一阶梯居民用水水量标准。实施阶梯水价后,第一阶梯基本水价维持不变,仅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上调0.25元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按照每户年用水量114立方米计算,每年增加28.5元费用,因此,绝大多数居民家庭受影响较小。

  方案还明确指出,直管到户实行阶梯水价后,二次供水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这也就意味着广受争议的二次供水费将彻底取消。

  多用水多付费,力促全民节约用水

  据悉,本次水价改革方案的一大亮点是,通过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以多用水多付费为原则,力促全民节约用水。此外,日照水价改革还遵循考虑大多数群众承受能力和低收入家庭负担的原则,与省内其他城市政策相衔接的原则。

  在保障居民基本用水的需求之下,阶梯水价拉开,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为3.0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综合水价为3.94元/立方米,而第三阶梯综合水价达到6.58元/立方米,为第一阶梯水价的两倍多。对使用城市自来水的非居民用户超计划(定额)用水按非居民用水综合水价的3倍收取。对使用原水的用户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超计划10%以内(含10%)部分,按照水资源费标准1倍加收;超计划10% 至30%(含30%)部分,按照水资源费标准2倍加收;超计划30%以上部分,按照水资源费标准3倍加收。

  “价格杠杆撬动的不仅仅是水的供需矛盾,更应以此触及乃至改变国人固有的用水观念。”听证会现场,市政协委员张永堂表示,“国内外许多城市的阶梯水价实践都已证明,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节约使用、高效利用,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做法,更重要的是唤起大家对水资源的关注:水资源的匮乏性、节水意识的紧迫性及水质量的重要性。

  听证会现场,多数与会人员对水价改革促动全民节水意识的提升表示认同,全市水资源短缺的形势十分严峻,合理调整水价,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水价形成机制,对于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防治水污染、合理配置水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执行国家政策最低标准

  本次拟定方案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进行小幅上调。据市物价局负责人介绍,此次两项费用的上调是根据国家政策标准要求下限进行调整。为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全市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并采取“分步实施,按时到位”的原则。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鲁价格发〔2015〕28号)文件要求,2015年底前,市区范围内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0.85元,其他用水由每立方米1元调整为1.15元。2016年底前,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每立方米0.85元调整为0.95元,其他用水由每立方米1.15元调整为1.40元。

  2015年底前,全市范围内地表水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3元调整为0.4元,地下水水资源费由0.8元调整为每立方米1.5元。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城市附加费不实行阶梯价格。

  同时,实行下游终端水价与国家调整上游价格同向联动制度。自2015年后,凡上游调整价格,如国家调整水库原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标准、水资源费标准等,终端供水价格进行同步调整(实行价格听证的除外)。该项政策理顺了城市供水价格体系,建立和完善城市供水价格形成、价格调整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得到了与会人员的认同。

  公开、公正、民主,“阳光听证”深入人心

  民生价格调整牵动千家万户。近年来,市物价局牢固树立“阳光物价、民生至上”的工作理念和“谋长远、打基础、抓创新、搞突破”的工作要求,立足于“转变职能搞服务、管好物价惠民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特别是定价批费调研先行、成本监审、专家论证等做法,使价格政策制定调整更加公开透明、科学民主。

  据了解,本次水价改革方案,市物价局做了大量前期调研工作,对全市24个小区、4600余户居民进行数据调查分析,对比全省其他十六个城市水价,并对自来水公司定价成本进行监审,切实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科学设置,合理调整。

  为保障听证会更加公平、公正、民主,市物价局不断完善听证方式,积极推进“阳光听证”。此次听证会扩大了听证参加人员数量和范围,37名参加人中包括16名消费者,2名经营者,2名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专家学者,有关单位参加人15名,参会人员范围之广,人数之多,在我市尚属首次。同时,市物价局官方微信和微博进行现场同步直播,市民随时在线上进行留言,发表意见建议。

  本次日照市水价改革是对国家规定内容进行政策性调整,方案经价格听证会研究论证后,还需再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同意后,与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向社会公布执行。对涉及到的抄表到户有关事宜,由供水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日照市居民阶梯水价实施细则》。

  文/图 记者 陈平平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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