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山东:创新模式严格采砂管理
河道采砂管理是河道管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筑市场对砂石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河道采砂管理形势日趋严峻。山东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水库)管理单位将河道采砂管理作为维护河流生命健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标本兼治,严格执法,创新管理体制,加大依法整治力度,实现了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多赢”。
规划先行 创新模式
河砂资源属于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做好采砂规划,直接关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山东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十分重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省水利厅早在2006年3月就编制印发了《山东省河道采砂规划编制指导纲要》,2008年10月转发水利部颁布的《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明确了编制标准,并对编制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目前大部分河道均按要求开展了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河道采砂年度计划管理,合理制定年度采砂实施方案。
此外,山东部分市、县(市、区)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探索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河道采砂管理模式:“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模式。即市、县(市、区)政府直接管理,由水利、国土、公安、财政、税务、林业等有关部门参与,组建政府采砂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市县采砂的审批、监督及税费征收,规范采砂秩序;“政府授权、水利管理”模式。明确水利部门及其河道管理机构是河道采砂管理主体,受政府委托行使河砂资源的综合管理权,负责河砂开采、运销和储存的监督管理;“水利牵头、部门协作”模式。以水利部门牵头管理,水利与国土、交通等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分别进行审批和收费,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共同管理河道采砂;“流域管理、部门配合”模式,在沂、沭河及南四湖河道采砂管理中,山东省地方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淮委有关管理单位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强化监督 保障安全
加强安全管理是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山东省根据采砂规划和计划,明确开采的时间、范围和采砂量。对于河道采砂,切实落实汛期安全度汛措施,严格禁止汛期采砂,避免影响河道行洪。严禁在水库管护范围内从事采砂活动,水库若需清淤必须经过严格审批。2003 年以来,全省共颁发河道采砂许可证近1400份,许可采砂总量6000多万立方米,有效规范了采砂行为。
山东省水利厅严格落实河道采砂安全管理责任制,逐河逐段逐级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责任人,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加强采砂安全检查,将河道采砂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检查活动。2013 年,山东省水利厅结合水利部河湖执法大检查活动,组织对全省所有河道采砂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清理非法采砂船 1154 艘,取缔非法采砂码头 140处。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采取水陆巡查相结合、明查暗访与蹲点守候相结合,对违反采砂管理规定、影响河道安全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进行整改,有效地保障了河道行洪和水利工程安全。
依法管理 综合施治
近年来,山东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从制度、队伍、设施和执法等多方面入手,建立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的综合整治机制,严厉打击盗采滥挖等非法采砂行为,有效地维护了采砂区水事秩序和社会稳定。
山东省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河道采砂收费细则》,重点涉砂市也分别出台了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综合整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采砂管理队伍和设施建设。通过建立专管机构,配齐配强管理人员,装备现代化监管设施,增强了河道采砂管理能力和水平;依法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近年来,全省有关部门共下达各类涉砂执法文书2600多份,对130多人分别采取了强制措施,依法惩处1000多人;建立边界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了加强边界河道采砂和执法工作协调配合、信息沟通、联合执法,建立了大汶河等边界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边界河道采砂管理和执法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和有力支持。
赵新 赵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