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将水资源论证纳入环评审批前置程序

28.09.2015  10:01

  近日,按照县政府关于《将水资源论证纳入取用水建设项目立项、环评审批前置程序的通知》文件要求,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切实将水资源论证纳入环评审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及时向局领导和全县重点排污企业做好汇报和传达,第一时间将有关文件送到局领导和企业负责人手中,做好工作汇报和层层传达。

  二是多层次进行宣传。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多形式对文件精神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尤其是排污企业思想认识和工作积极性。

  三是积极会同发改、经信、水务等相关业务窗口进行沟通交流,并密切配合,对未获得取水许可的项目,不批准其环境影响报告,逐步完善水资源论证联审联办程序,确保把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