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要求汛期建筑企业负责人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11.07.2016  12:29


  近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制定并印发了《汛期建筑业企业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制度》,对全市建筑工程防汛和抢险救灾值班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制度》要求,进入汛期各建筑业企业防汛工作人员应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

  《制度》按降雨量程度将汛期值班工作分为中等强度及以下降雨、大雨强度降雨、暴雨蓝色预警、暴雨黄色预警、暴雨橙色预警、暴雨红色预警六个等级。其中,当遇有中等以下雨情时,建筑业企业负责防汛业务人员应立即到达值班位置,实行双人值班,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加强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汛情演变情况。部署相关人员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当市气象局发布蓝色预警信号时,建筑业企业分管负责人应立即到岗到位,指挥调度应急防范工作,重点部位安排专人值守,做好抢险准备工作。当3小时内降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时,立即启动暴雨红色预警,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立即到岗到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赶赴险情发生地或重点防汛部位,进行指挥调度、现场巡查、组织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建筑工程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关学军  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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