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地方立法保障教育均衡
2014年1月16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了《无锡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条例》,这标志着无锡持续六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进入了立法保障的新阶段,在全国大中城市首开先河。2013年11月,在见证无锡市所有市(县)区全部高水平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时,教育部部长助理陈舜说,无锡制定出台《条例》,将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法治化的长效保障机制。
无锡市是长三角地区一片发展热土,共有9个市(县)区、700多万常住人口,素有崇文尚教、实干争先的人文传统。2008年,继在江苏省率先全面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工作目标的基础上,无锡市委市政府全面启动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工程,提出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育质量高位均衡”,推动“办好每一所学校,为每一个孩子提供公平教育机会和优质教育条件”的奋斗目标。在之后的几年中,全面清理“公有民办”学校,推动均衡发展示范区创建,全面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动校长教师按比例交流,严格控制“择校”比例……一项项措施扎扎实实、步步为功,终显成效。目前,全市9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江苏省现代化办学标准,90%以上的新市民子女在公办学校就学,“择校”率降到10%以下,市民群众对教育均衡的满意度达到94%。
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是均衡发展的关键。2011年,有着20多年教学经验的刘华老师从城中学校轮岗交流到了一所农村校——宜兴市洋溪中学,刘老师的到来,使这里的师资力量得到了充实加强,办学理念、办学水平也跃上了新台阶。从2010年开始,无锡各地以每年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15%、不低于骨干教师总数15%的比例推动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从2010年到2014年,全市共轮岗交流教师1.5万余人、校长600余人,有的学校几乎100%的教师都有轮岗交流经历。
改造提升相对薄弱学校也是无锡均衡教育的重头戏。对照江苏省教育装备标准、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各地全面提升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条件、优化均衡配置每一所学校的教育资源。从2009年开始,无锡市委、市政府把每年改造提升60所义务教育相对薄弱学校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安排1000万元引导资金,连续3年各地共投资30多亿元,先后有191所学校校舍、场地、装备得到不同程度的改造提升。
无锡教育人和许多家长真切感受到了均衡教育带来的变化,一批“家门口的好学校”正在成长拔节。位于无锡西北角的无锡市立人小学,新市民子女占到近86%,是由三所基础相对薄弱的村小合并、政府投入1.5亿元新建而成的。学校“硬件”改善了,但师资水平低、课程内容单一等“软伤”依然存在着。2013年5月28日,学校迎来了首任校长:教育博士、省特级教师刘玮。博士去到新建的乡村小学,成为一时新闻,也引发外界大材小用之声。对此,刘玮表示,虽然立人小学是所新建的农村校,但深切感受到从无锡市到滨湖区对于均衡教育的重视,他决心用3—5年的时间,将学校打造成“华东地区有较高质量、内涵的优秀乡村小学之一。”
让群众感受最深的还有“择校热”的降温。锡山区东亭实验小学学生家长周林说:“以前学校之间差异比较大,家长都把小孩往一些热门学校送。现在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而且教师也流动起来了,师资力量差不多,学生都就近上学,其他远的学校不愿意去了!”
2014年5月1日,《无锡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共计9章41条,全面规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在入学机会、办学条件、师资配置、学校管理、教育质量等方面的职责、规则,明确了相应的标准要求和保障责任。2014年12月19日,无锡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无锡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条例的实施意见》,对各地政府和全社会贯彻《条例》,巩固提升均衡发展成效再作新部署、再提新要求。无锡市教育局局长陆卫东说,“条例既是刚性的,又是开放的,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健全和调整提高义务教育相关的事业和保障标准,不断提高无锡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水平。”(陆 丹)
来源:《人民日报》(2015年01月22日18版)
(责任编辑: 张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