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确工会发放集体福利标准
坚决执行“八项规定”,正常福利“该发则发”
端午节的粽子、中秋节的月饼、春节的年货、春游秋游……这些曾给职工带来温暖的传统集体福利,近年来却成了许多职工心中抹不去的“回忆”。记者7日从省总工会获悉,为了回应广大职工的关切,省总工会日前根据全国总工会的有关通知精神,首次对包括节日慰问、生日慰问在内的由工会发放的集体福利标准加以明确,其中,基层工会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可向全体会员发放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的“少量”慰问品,慰问形式主要是实物。
截至目前,包括我省在内,全国已有超过1/3的省级总工会出台了职工节日慰问等集体福利发放标准。省级总工会为维护职工应得福利纷纷行动,一个重要背景是,在一度变得“敏感”的节日慰问等职工福利问题上,全国总工会鲜明“定调”——去年7月,全国总工会新修订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首次将工会经费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的范围具体化:“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今年1月,为解决基层工会在“具体操作层面不好掌握”的难题,全国总工会又下发了《补充通知》,对“怎么发”予以细化、量化。
“不应把‘八项规定’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立。”——在今年首季新闻发布会上,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如此表态。省总工会巡视员王兆喜说,江苏工会既要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十项规定”,与此同时,职工福利也要“该发则发”。在全国总工会有关通知下发后,我省基层工会纷纷要求省总工会尽快明确具体的操作规定。此次省总工会制定出台全省统一规范的节日慰问等标准,就是让基层工会操作起来有规可循。
为什么我省节日慰问标准定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省总工会有关人士解读说,对工会会员发放慰问品等标准,全国总工会要求由各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我省标准制定既考虑到了全省经济发展水平,也考虑到了和周边省份保持基本一致。江苏与山东、陕西、福建、河南等省份的标准都是全年总量不超过1000元。一些省份以工会年度预算支出的百分比口径来定标准,如,浙江规定,全年慰问总额不超过年度工会预算支出总额的30%。
在生日慰问方面,我省规定,基层工会对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可以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以发放同等价值的蛋糕券,慰问标准为人均不得超过300元。江苏和浙江的生日慰问标准相同,在目前已发布的省份中最高。此外,我省还明确,基层工会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应尽量统一组织,因会员工作性质、时间等原因不能统一组织的,可发放同等价值电影观摩券。开展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活动时确需在外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标准按各地财政制定的工作餐标准执行。基层工会经常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活动、文体活动、技能竞赛等竞技类活动,这些活动的奖励怎么发?我省明确,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人数控制在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奖励标准为人均不得超过300元。省总工会有关人士强调,生日慰问、春游秋游以及文体活动奖励等支出,并不在节日慰问“不超过1000元”的“盘子”里。所谓集体福利就是普惠制的,是每个工会会员都能享受到的,不因岗位、工作业绩等不同而有差异。
省和南京市工资协商指导员、担任多家企业工会顾问的施志刚对记者说,近年来,确实有不少单位和企业的职工福利变“稀薄”了。“领了几十年的粽子月饼年货,值不了多少钱,但代表着集体的温暖,一旦没了,职工感到寒心。”过年过节发点东西,本是职工集体福利的应有之义,之所以变少了,主要是因为单位和企业谨慎不敢发了,当然,也不排除有的是借机少发。现在,工会自上而下定出了标准,今后发放节日慰问等职工福利完全可以理直气壮。他同时提醒,在职工集体福利方面,来自工会发放的仅仅是小头。按我国规定,职工工资总额的14%将被提取作为集体福利资金,相比于工会会费提取的2%明显更多,所以,职工福利权益的维护不仅仅只有节日慰问、生日慰问。
听说我省工会也为节日慰问标准“立规”了,江苏油田首席技师、一直在采油一线工作的田明很是期待。“今天孩子还问‘爸爸什么时候去买年货’。是啊,不买就过不了年了,以前逢年过节发的油啊什么的都吃不了,这几年基本都不发了。”田明说,只有过年发400块钱、生病住院有个一两百慰问金雷打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