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2月2日晚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今天20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市城乡建设委下发《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建设工程采取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措施的通知》,我市于2日20时起停止拆迁工地施工作业,并禁止渣土、沙石运输。
经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计自2017年12月2日夜间至4日气象条件比较稳定,空气中污染物扩散条件差,环境空气质量(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根据《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12月2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据了解,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四个等级,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钢铁、石化、水泥等工业和制造业企业要按照事先制定的“一企一策”应急预案,分行业落实停产、限产、错峰生产等应急减排措施。据介绍,济南市空气污染具有明显的季节变化规律,受采暖和气象因素影响,一、四季度污染严重,二、三季度污染较轻。我市每年冬、春两季,受冬季采暖、静稳天气、输入性污染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空气质量下降明显。因此,在重污染天气易发季节,为保护公众身体健康,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防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按照《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应急预防和响应措施实施方案》要求,停止拆迁工地施工作业;禁止渣土、沙石运输;严格裸露地面、渣土等散状物料堆存扬尘控制措施;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爆破工程、基坑开挖、道路刨掘、水渠开挖等),停止室外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除外);停止水泥、砂石等散装物料的装卸、归方码垛等作业;停止楼层建筑垃圾清理、道路清扫等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卫生清理、建设工程的室外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建设工程施工场区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对可能造成扬尘污染的建设工程确保工地进行全面湿化处理,每隔6小时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