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若遇重污染红色预警 山东中小学需停课

29.03.2016  16:17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省教育厅对《山东省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主要是对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和有关预警措施进行了调整。其中要求,当发布红色预警时,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暂时停课。

  据了解,在预测未来1天及以上发生重污染天气(200)

  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200)

  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300)

  当预测1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AQI=500),发布红色预警。各学校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暂时停课。在暂时停课前,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电话辅导。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安排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待天气好转后另行安排时间补课。

  各学校要根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工作简要情况。通过常用家校交流平台及时告知家长,让家长和学生做好应急准备。省属高校根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向省教育厅报送工作情况,并及时告知学生,让学生做好应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