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成效显著 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我省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截至3月底,攻坚行动已结束,我省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从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来看,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7个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情况相比去年同期全面改善,均全面完成了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的改善目标。其中,SO2平均浓度为26μg/m3,比去年同期改善36.6%;NO2平均浓度为49μg/m3,比去年同期改善5.8%;PM10平均浓度为129μg/m3,比去年同期改善15.7%;PM2.5平均浓度为73μg/m3,比去年同期改善22.3%。改善幅度均高于全省和非传输通道城市平均水平。
从攻坚行动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来看,7个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共建设了67个城市站,103个县级站。共摸底排查“散乱污”企业55227家,其中清理取缔类19467家,整改提升类35760家,占全省排查并完成整治“散乱污”企业数量的65.0%。共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57.04万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共完成淘汰燃煤小锅炉15704台,占全省数量的40.3%;368台单机10万千瓦以下燃煤小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占全省数量的44.8%;368台10蒸吨以上锅炉均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占全省数量的32.2%。组织开展了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状况摸底排查工作,建立了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治,纳入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实施重点行业VOCs专项治理,完成1134家重点工业企业VOCs治理工作,超额完成《攻坚行动方案》任务目标。截至2018年3月31日,7市已完成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813家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均出台了错峰生产调控措施实施方案,共确定2013家错峰生产调控企业名单。7市加油站于2017年10月1日全面销售国VI标准汽柴油,禁售普通柴油,并严查货车超标排放行为,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7市均建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修订。均启动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一市一策”跟踪研究,开展精细化来源解析。
从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组、巡查组、特别机动组等督查交办问题整改情况来看,2017年4月7日至7月28日期间,强化督查组在我省共检查企业12355家次,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8241家次,目前已整改完成8233个,完成率99.9%。2017年9月8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强化督查进入秋冬季攻坚行动强化督查阶段,攻坚行动强化督查组在我省共检查点位34412个,共发现问题1907个,目前已整改完成1904个,完成率99.8%。自2017年10月起,全省环保系统共抽调194名执法人员分成17个组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省级强化督查、巡查,截至2018年3月26日,强化督查过程中共检查污染源23620处,发现问题6321个,问题发现率26.8%;同时,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巡查,共巡查污染源3730处,巡查覆盖率59.0%,已完成整改的有3229处,整改完成率86.6%。
我省制定的《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国家要求我省7个传输通道城市落实的10项任务由7个市扩大到全省17个市。攻坚行动督查、巡查范围也从7个市扩大到全省17个市。
秋冬季,10个非传输通道城市SO2、NO2、PM10、PM2.5分别为22μg/m3、41μg/m3、110μg/m3、60μg/m3,同比分别改善33.3%、2.4%、6.0%、16.7%。非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对于全省完成2017年国家下达的PM2.5平均浓度61μg/m3年度目标任务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8年是未来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起始之年。下一步,省环保厅将进一步加强对非传输通道城市管控力度,巩固区域大气治理成果。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以严格的环境标准和管理政策倒逼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实施深度治理或转型升级。同时,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加快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等。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积极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并将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工作机制体制,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