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

09.09.2014  11:13

为建立公正、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生效行政复议文书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提升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汶上县建立了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由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对案件当事人就行政复议文书的履行情况等进行回访,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复议文书;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文书或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可以提请县政府对责任单位,自履行期限截止之日起30日内按情形作出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取消年终评先树优等处理。

行政复议案件追踪回访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内容为决定撤销重做或者决定变更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二是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三是行政复议调解书;四是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人具体负责对所办行政复议案件履行情况全程追踪回访,及时对未履行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供稿: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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