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林业局严把野外用火关

03.02.2015  16:27

入冬以来,沂南县有效降水较往年同期偏少,气温偏高,随着春节临近,上坟祭祖的人员日益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沂南县现已全面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森林防火工作事关森林资源保护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防范工作刻不容缓。

 

一是加大火源隐患排查力度。对过往进山车辆、人员进行24小时严格检查,禁止将火源、火种带入林区。实行“不扣留火种不放过,不登记不放过,车辆不采取防护措施不放过”的原则,扣留一切可燃物,杜绝一切火种进山入林。

 

二是做好应急准备。全县各级森林消防队伍严阵以待,做好突发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出动、及早扑救,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是加大野外用火查处力度。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对违规野外用火者将予以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对个人处500至5000元罚款,对单位处1万至10万元罚款。发现后及时上报,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