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林业局四措施 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4.11.2014  18:00

按照县委通知要求,沂南县林业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一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原则,健全了领导机构,明确了职责范围,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议程。召开专题会,及时安排,严格执行。二是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局党组主要领导与班子其他成员、班子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制度约束。根据林业系统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制订了《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关于严明群众纪律、严格干部作风问责的暂行办法》等多项工作制度,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四是组织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县里开展的“学英烈、忆传统、强党性、正作风”大讨论活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刻反思自己,深入查摆问题,自觉改进作风,提高履职本领,成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为沂南林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