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效显著
沂水县于2014年11月份印发了《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设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聘任了县内外6名专家和资深律师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全面建立起了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和行政行为,有效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县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对政府的重要工程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对相关协议审查把关,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对政府部门签订的行政合同进行审查,通过参与提出专业性法律意见,为政府重大决策把好法律关。
二是为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服务,有效维护政府的形象。县政府法律顾问积极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并代理出庭应诉。去年以来,共代理参与了7起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参与了1起乡镇政府民事诉讼案件,代理参与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8件。参与行政复议案件,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依法维护了政府的权益和形象。
三是为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法律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法律顾问参与领导接访活动5次,参与排查化解重大信访案件10件,参与调解长期上访案件以及农村涉法纠纷的案件2件,同时参与调解了部分疑难纠纷,切实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为执法培训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县政府法律顾问积极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供服务,先后到县工商、食药监、城管、农业等部门为执法人员进行授课,从律师的角度阐释法律,讲解执法程序,收到很好的效果,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
目前,我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该制度的设计要求,与法律顾问应有的作用相比较而言,还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今后,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积极让法律顾问参与到县里的重大决策过程中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性、能动性,将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责任编辑: 信息采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