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交通标志牌及标线询价采购公告

11.10.2014  09:52

一、采购人: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交通标志牌及标线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ZPZB(YS)—2014-077

四、采购内容、数量

交通标志牌及标线                                            数量一宗

(详见询价文件)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预审、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地点: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西区);

时间:2014年10月11日—2014年10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招标资料费,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10月17日10:00

九、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7日10:00

开标地点: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十、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2014年10月16日10:00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沂水大队交通标志牌及标线采购项目”,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十一、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295390123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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