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局把好“五道关口”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今年以来,沂源县局高度重视行政处罚工作,坚持把好“五道关口”,规范稽查执法行为,确保了执法办案质量。今年以来,所办理的350余起行政处罚案件实现了“零复议”、“零强制”和“零投诉”。
一是严把执法标准关。制定出台了《四品一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手册》和《四品一械稽查执法手册》,从监督检查的适用范围、检查依据、检查人员的要求、实施检查的计划和准备、实施检查的内容、流程和方式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规范,并针对四品一械监督检查分别制定了执法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检查项目、内容、处罚依据和处理措施。
二是严把案件合议关。制定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件合议时,主持人要注重听取不同意见,严把事实定性关。法律定性条款引用要准确,对违法事实要做到既不夸大也不隐瞒,对立案查看的案件交由局案审会集中讨论,一旦形成决议,决不随意更改。
三是严把执法程序关。制定出台了《行政处罚工作程序》,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立案调查、案件合议、审核、告知与审批、执行、结案与归档六个步骤,制定了详细的操作规程,将所有案件交法制督查科审核,实行案件查处和审核分离制度,规范了执法程序。
四是严把自由裁量关。在案件合议时,按照省局《裁量权适用规则》、《裁量基准》等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实事、情节、性质、社会危害后果,是否屡犯和有无立功表现,是否主动纠正等因素,同时结合当事人的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在法定幅度内,划分从轻、从重、减轻和不予处罚的标准,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
五是严把文书制作关。制定了统一规范的执法文书模板,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就《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合议记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常用文书的基本内容,语言表述规范性、准确性,重点把握的原则等方面进行了集中学习,要求执法人员在书写执法文书时要正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力求用语严谨,语言结构完整,句子成分齐备,保证制作的执法文书表述准确、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