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校车安全管理再打“组合拳”

26.12.2014  19:09

为进一步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沂源县结合当地实际,强化措施,再打校车安全管理“组合拳”,确学生生命安全。

一是建立健全校车管理规章制度。县政府制定出台《校车运营管理规程》、《专用校车驾驶员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校车“四证”准入制度,严禁未取得校车许可证的车辆用于接送学生,严禁未取得校车驾驶证的司机驾驶校车,严格按规定做好校车维护和年审换证工作。二是实施部门联动,严格校车监管。定期协调交警、教育、交通等管理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厉查处无证运营、超载超速、“病车”运行、酒后驾车、不安全上下学生、遗忘学生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三是加强校车司乘人员安全培训及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实行校车司机和随车管理员等司乘人员例会制度,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司乘人员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目前,全县已举办校车驾驶员、车主、随车照管人员、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4期,累计培训司乘人员470余人次。同时,下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引导学生拒乘不合格校车及“黑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四是严格落实校车标识和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全县统一校车标识、统一编号,统一安装有校车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五是对全县校车免费进行上线检测。坚持实施校车惠民政策,协调交管部门对全县49辆校车安全技术性能进行免费上线检测,并为合格校车颁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合格证”,  确保让学生坐上“放心车”。六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乘车实名和教师跟车责任制,每车安排1-2名随车教师,按照学生花名册组织乘车,严格清点学生人数,实现道路全程管护。层层签订《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290余份,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七是制定相应应急预案。积极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采取停运或调整上下学时间等安全措施,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淄博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