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零距离”普法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27.11.2014  11:2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置法治知识课程。”沂源县立足实际,从2014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在全县17所初级中学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活动,聘请156名政法干警走上讲台,实施“面对面,零距离”普法,推进依法治校,努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构建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长效运行机制。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同时,还组建了工作顾问委员会、评审委员会,邀请49名政法、教育业务骨干担任顾问评审委员,定期实地到校听、评干警授课并负责指导课程的合理运转。各镇(街道)、开发区相应成立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办公室,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干警积极参与、学校师生大力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聘任公安、检察、司法、法院等部门156名干警为学校法制班主任。全县17处初级中学都有了固定的法制班主任,惠及初一到初三年级1.7万余名学生。

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校本课程。根据中学生学识水平和心理特点,编写印发《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教案汇编》,包括24个理论专题和6个法制实践课题,内容涵盖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的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把法制宣传教育课列入学校校本课程,每学年10课时,包括8节法制课、2节实践课。

加强教学和过程管理。出台《沂源县法制副校长法制班主任管理办法》,对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班主任聘任条件、职责、聘任、考评、奖惩等做出详细规定;严格实行授课登记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建立授课干警选择淘汰机制;制定《沂源县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顾问评审委员会职责》、《沂源县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优质课评选办法》,充分调动顾问评审委员、授课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考核。县教体局将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纳入各初中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对领导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学校,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定期、不定期对各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进课堂工作长效性。(淄博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