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开展环保系统业务共建活动

29.06.2016  00:05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突出抓好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生态沂源建设,沂源县环保局于近日组织开展了全县环保系统业务共建活动。

  围绕加快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机构建设目标, 实施“结对”共建,局各科室(单位)联系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机构,在环保日常工作、环保业务、执法监管、污染防治等方面提供指导,同时认真征求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机构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两级环保工作机制,促进全县环保工作开展。

  建立信息交流制度。“结对”科室(单位)每周进行一次信息交流,必要的信息应随时通报交流。局各科室(单位)要及时提供有关信息指导,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并协调局有关科室(单位),帮助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机构开展有关工作。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机构负责人参加,总结工作,交流情况,分析形势,研究措施,制定环保工作计划和防治措施。

  建立业务培训交流制度。每年度培训交流一次,由局法规宣教科负责组织,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培训,加强对全县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环保业务学习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