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口区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13.12.2014  00:06

  12月9日,临沂市河口区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在区林业局召开,拉开了河口区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的序幕。   此次专项行动按照“一排查、二立案、三移交”的原则,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排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苗圃)、市级以上公益林等重点区域,重点清理排查近2年以来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筑路架线、采油挖土等违法使用林地情况和毁林开垦破坏林地情况。   河口区林业局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孤岛刺槐林场要有效遏制林地流失,坚守林地红线,不走过场、不讲条件、不留死角地把本次行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按照《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排查各类非法侵占林地情况,对发现的违法案件,要及时上报区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对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5亩以上、其它林地10亩以上的,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由区林业主管部门移送森林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违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行为,除依法处理外,要及时收回、恢复被损毁和被非法侵占的林地。通过严厉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强化全区森林资源管理,推进依法治林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