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6部门下文治理教育乱收费 学校严禁代收商业保险费

20.08.2015  14:59

  近日,市教育局等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教育收费治理和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部署。

  据悉,今年我市将重点对中小学有偿补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把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违规补课及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

  我市提出,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突出问题作为开学检查、教育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追责一起。

  我市明确,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应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发放收费政策一览表、宣传手册等方式,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严禁学校收取午休管理费(看护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我市提出,市属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维护公平公正。严禁公办普通高校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招生,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虚假宣传、欺诈招生及乱收费等侵害学生正当权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