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市、县(市、区)进行奖励性培训的通知
03.09.2014 19:04
本文来源: 教育厅
鲁教法处函〔2014〕6号
各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及有关科(处、室):
近期,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从本地本校实际出发,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创造了有益经验,有的做法得到了教育部普法办的充分肯定,并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上登载。截至7月10日,普法网登载了《山东省邹城市开展“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山东省新泰市泉沟中学“法律进学校”法制教育讲座活动》、《山东省安丘市教育局、检察院联合开展“法润校园·阳光守护”活动》、《山东曲阜红军小学举行法制报告会》等信息及《山东省昌邑市石埠小学法制教育讲稿》。
日前,教育部政法司下发《关于举办教育法制骨干依法行政培训班的通知》,定于2014年8月1日至5日在北京举办培训班,对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法制工作负责人和法制工作骨干免费培训。经研究决定,将此次培训的5个名额作为奖励分配给安丘市、昌邑市、曲阜市、邹城市、新泰市各1名。
请以上市教育局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派人参加培训,在截止日期前自行报名,同时将《学员情况登记表》发送电子邮件至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王环宇
联系电话:0531-8191665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教育部政法司关于举办教育法制骨干依法行政培训班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政法处
2014年7月15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3.09.2014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