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习生告诉您一个有血有肉的最高法

25.08.2017  11:15

  昨天上午,最高法召开法律实习生工作座谈会,这是一次辞旧迎新的座谈会,第三批法律实习生完成实习,第四批踏上征程。无论是来的时候,还是离开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都亲临现场,寄语祝贺,规格之高、重视之程度可见一斑。

  据悉,法律实习生制度是最高法在2015年8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与法律院校交流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建立的制度,使原来相对松散的实习活动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50名在校大学生经过层层选拔成为最高法实习生,在为期半年的实习期间,他们将有机会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或实习书记员,亲历司法实践。

  “法律实习生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实习锻炼,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对国情社情的认识,增加了对司法实践的感知,锻炼提升了法治思维和司法实践能力,为成长为政治坚定、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了解实践情况的优秀法治人才打下坚实基础。前三批160名实习生当中,已就业的63人,其中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司法机关和法律实务部门工作的有40人。还有多名同学到剑桥大学、华盛顿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进一步深造。”周强在讲话中表示。

  半年的实习生活对大学生们来说到底有哪些收获?最高法的工作和他们预期的有什么不同?记者在会后和他们聊了很久,在和他们的对话中,收获和感悟颇多。

   只要证据不充分,死刑坚决不会核准

  秦杏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根据专业及个人情况被分到刑事审判第四庭,也就是传说中手握生杀大权的“死刑复核庭”。

  刑四庭法官的“严谨认真”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

  “如何判断证据的证明力,如何辨别虚假证据,如何认定多次供述中的真假,这些都需要在审查报告中做到全面细致地阐述,因为我们的工作关乎生命。” 秦杏鸽告诉记者。

  她说,在实习过程中,指导老师一直告诫她,一定要尊重证据,充分认识客观证据的重要性。一个案件核准与否,关键在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对于呈报上来的案件,只要是证据不充分,就坚决不会核准,因为最高法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最高法工作人员会“时间折叠术” 忙且效率高

  孟丹阳,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被分配到司改办实习。她告诉记者:“当年,因为电影《律政俏佳人》,我选择了法学院。电影结尾,女主角的毕业演讲,让我感触颇深。她谈到,初入学时,教授们都说法律是没有激情的理性,但毕业时却发现,‘在学习和运用法律中,激情必不可少。正是饱满的激情、质疑的勇气和强烈的自我认知,让我们走向新的世界。’女主角用三年时间找到了答案,我通过在最高司法机关的半年实习,找到属于自己的答案。”

  她说,来到最高法,得知自己被分在司改办,心中满是疑惑。过去对司改办的了解,仅限于它的全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当时,对综合部门的认识也很肤浅,觉得与审判庭相比,这里无非就是喝茶看报纸,清闲又舒适。然而,事实却完全不是如此。

  在这里,孟丹阳学会了“时间折叠术”。在她实习期间,正是司改办规划处最忙的时候。处里除了要筹办院司改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察推进会,还要完成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专题特展。

  “那段时间,规划处三位老师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加班加点讨论图纸、搜集展品、选定照片、布置展区、撰写解说稿、培训解说员等,事无巨细,亲力亲为。更可怕的是,等展览完成,三位老师又先后推出数十项工作成果。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完成的。后来在一次去重庆的出差中,我知道了什么叫 ‘时间折叠术’。我的指导老师在飞机延误等待候机的间隙,就完成了一篇英文文章的翻译,这样的效率令我惊呆,终于明白了只有充分利用时间,时间才能无限延伸。”孟丹阳说。

   法律不只是理论 它植根于生活实实在在

  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徐芬芬,被分配到审监庭实习。

  审监庭刑事合议庭的主要工作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查、冤错案件的审查、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审查和处理下级法院再审请示案件等。“实习这半年,最高法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不是让我们打打杂,走走过场,而是给我们配资深法官作为实务导师,让我们真刀真枪地参与法治进程。这些事务我都有参与。”徐芬芬说道。

  在实习期间,大量的数字让她非常头疼,因为审监庭刑事合议庭的很大一部分工作是减刑假释的备案审查,其中就会涉及赃款赃物退缴的问题。在原审法院长达几十页的判决中去寻找事实,进行数字核对工作实属不易。“所以,在进行这方面比对的时候,我容易跳过事实看结论,或者一看到高院审查报告里写了赃款赃物已经全部退缴等情况,就觉得万事大吉不用比对。故在报告交上去以后,当老师问到具体细节,往往哑口无言。”说起困难,她告诉记者。

  说到最大的收获,徐芬芬在她的实习总结中这样写道:在最高法的实习让我不断经历着一个内心的否定肯定再否定的循环挣扎。这样一个内心不断的转折过程是痛苦的,然,人不正是在这样的否定中得到成长?

  她解释道:“过去虽有多次法院的实习经历,然法律于我而言,还是书面上的各种理论,司法裁判于我而言,更多的还是冰冷的法条和刻板的案情,是大前提、小前提到结论的机械推理。如今再面对法条,我不自觉地开始以一种理解的眼光看待,思考其背后考量的各种社会因素、利益博弈,面对案情,我理解性地去思考法官裁判背后的原因,不是法条,是生活中、社会中运行的实实在在的法律。”

  “法律也是要与社会实际相结合的。”这是实习留给她最深的印象。

  看着这些身着正装的学生,听着他们的实习故事,记者看到了未来法律工作者的影子,也从他们的言谈举止中感受到日渐提升的法律思维和逐渐完善的法律素养。

  “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习近平今年5月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如是说,我们可以看到,最高法的法律实习生制度正以实际行动让总书记的嘱托生根发芽。

作者:景玥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