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出台法律扶贫十项举措着力打通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
省司法厅将法治扶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满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法律需求,大力实施法律扶贫工程,制定出台十项便民惠民举措,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建设全省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投入640余万元,建成集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客户端、网络咨询平台等于一体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网,涵盖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服务、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司法考试等多个领域,广大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目前,网上大厅已上线试运行。
二是建设全省远程视频帮教会见系统。投入1200余万元,建成监所与社会互通互联的的远程视频帮教系统,努力解决家庭困难服刑和戒毒人员会见难的问题。全省38所监狱、8个戒毒所和137个县(市、区)司法局均配备了会议终端机和远程会见室,服刑、戒毒人员亲属不需要长途跋涉就能进行会见、开展帮教,大大减轻了贫困服刑、戒毒人员家庭负担。
三是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在市、县(市、区)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实现24小时不间断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事项,为出行不便、上网不便的困难群众提供了便利。目前,全省17市、130个县(市、区)开通了“12348”热线平台。
四是建设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议,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步伐,在每个贫困乡镇(街道)建设1个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引导和帮助广大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目前,全省已建成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1163个,日接待群众12035人次,日平均办理法律服务4529件。
五是建设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制定出台《关于在全省农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的意见》,召开全省现场会,积极推动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并为每个工作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处、案件受理转办等服务,将司法行政工作触角延伸到了最基层。目前,全省共建成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18747个,配备工作人员31358名,为贫困人口解决了大量法律问题。
六是配备村(社区)法律顾问。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开展“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着力推进在省扶贫工作重点村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有效解决了经济落后地区法律资源短缺、贫困人口获得法律服务难的问题。聊城市投入2600万元,实施“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工程,今年以来为困难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3万余件(次),化解老年人赡养纠纷790起,办理法律援助2650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
七是组建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团队。组织动员全省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等组成专项法律服务团队,积极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建设、产业脱贫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全省共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队198个,参与或代理涉贫法律服务事项7600余件(次)。
八是组织开展律师对口帮扶行动。贯彻落实全省扶贫协作工作会议精神和“6+6携手奔小康”行动要求,拟从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威海6市招募部分志愿律师分别到临沂、菏泽、滨州、德州、聊城、枣庄6市部分贫困地区,开展为期2年的驻点对口帮扶工作,最大限度满足扶贫重点地区贫困人口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提高法治扶贫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目前,正在进行招募准备工作,计划招募志愿律师30名。
九是组织开展老年人维权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助老维权”活动,组成老年人公益维权法律援助团,为老年人发放法律援助“绿卡”、开通绿色通道,免费提供上门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防止老年人因权益得不到保护而致贫、返贫。积极排查调处老年人赡养、救助保障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化解赡养类纠纷12578起,避免了不少老年人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而陷入贫困。
十是组织开展扶贫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各级各类普法宣传阵地,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和解读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宣传与维护权益、保障民生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积极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脱贫致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能力。全省各级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60余场次。